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州口岸进口应急医疗器械类疫情防控物资操作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成员单位,广州海关,黄埔海关:
《广州口岸进口应急医疗器械类疫情防控物资操作指引》已经物资保障组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附件: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关于印发广州口岸进口应急医疗器械类疫情防控物资操作指引的通知.pdf
广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物资保障组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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