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转发广东省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12 09:44:03 来源:本网 字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2020】31号,下简称《通知》)的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

  请各区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于2月15日前在“中央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

  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上申报,按《通知》要求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企业2020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三份)于17日前提交到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原件后,填写《区2020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18日前报送到市商务局(财务处)。   

  二、关于企业品牌培育项目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书面申报材料和《 2020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填报)》(附件3),装订成册后(一式八份)于2月18日前提交到各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到区商务主管部门。(注:材料装订必须有目录和发票汇总表,发票汇总表包含发票编号、发票日期、发票金额等内容,外币费用支出按2019年12月3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折算)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将《 2020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区汇总)》(附件4)和企业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七份),于2月2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至市商务局(贸发处)。                   

  附件:1.企业2020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

  2.各区2020年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申报汇总表

  3. 2020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企业填报)

  4. 2020年品牌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区汇总)    

  5.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点击下载所有附件.zip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2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项目:市商务局财务处  梁莲芝,皮海燕,电话:81097897, 88902680

  2、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市商务局贸发处  林岚,谢欲云,电话:81096078,81305659)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