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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商贸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0-01-22 11:35:46 来源:本网 字号:

特急                               

穗商务函〔2020〕80号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新春佳节,现就我市商贸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辖区商务领域防控工作应急机制,保障通讯联络畅通,加强与辖区商贸企业工作联系,指导商贸企业做好防疫有关商品的备货及供应工作。各区要指定专人负责辖区商贸业防控联络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作领导机制。各区商务系统防控工作联络员名单请于1月22日(星期三)下班前报送市商务局。

  二、各区商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要组织发动全市重点购物中心、百货商店、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有关要求和近期的有关通知做好各项卫生防疫工作,加强营业场地等公共场所的卫生保障,增派保洁人员,加大清洁频率。要做好春节期间人流的疏导指引工作,避免局部大量人流长时间聚集。

  三、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要加强全市肉菜市场、农贸市场、水产品市场的节假日产品供应保障,特别是做好家禽类产品的供应保障。要指导相关单位增强卫生健康防控意识,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划区包干、卫生区域责任制等形式,迅速对市场等人群聚集场所开展以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清除卫生死角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

  四、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格卫生操作流程,做好登记记录,大力提升春节期间餐饮服务水平和质量。要指导餐饮住宿企业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住房、年夜饭退订问题,防止发生纠纷。

  五、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要督促各自领域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职工对疫情症状、预防以及处理的相关科学知识,不传谣不信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六、各区商务部门、各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要加大监测力度,既要加强对重点民生商品的供应监测,又要加强对购物中心、百货商店、超市、肉菜市场、农贸市场和水产品市场从业及服务人员的监测。一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即按《广州市商务局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穗商务〔2019〕83号)有关要求报送信息。

  请各单位请将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于2020年1月23日(星期四)下班前报送至我局。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0年1月22日

  

(联系人:林俊亮、卜韦,联系电话:81098002、81098062,邮箱:smfwyc@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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