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

广州市商务委关于邀请承担2016年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项目(内贸)四个方向评审组织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8-09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财政资金的科学使用,做好2016年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管理工作,广州市商务委拟委托符合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2016年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内贸)4个方向评审组织工作,基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邀请投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起止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16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要求:

合法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拥有广州市民政局认定的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3a级以上),熟悉广州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有承担广州市商贸会展领域相关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等组织工作经验(含项目初审、专家评审组织等),具备较全面的商贸、物流、餐饮、财务、管理等专家库,有较强组织协调团队和一定数量专职工作人员,已有电子评审系统的优先考虑。

三、委托事项工作要求:

(一)工作项目内容

1.2016年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内贸)扶持项目组织工作:项目申报材料初审、补充完善资料、汇总项目表、建立完善评审专家库、开发电子评审系统、组织专家评审、组织现场考察、上报项目评审组织工作报告(含评审结果、工作情况评估、建议)等;

2.2016年市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内贸)包括以下方向:

(1)市场规划建设方向;

(2)商务诚信与肉菜流通追溯项目;

(3)商业零售和餐饮服务方向;

(4)商贸物流方向。

3.其他与上述组织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

(二)工作进度

上述评审组织工作在2016年9月完成。

(三)工作意向书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资质证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开展政府委托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6.工作方案和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提交结果时间、提交内容、服务质量承诺等;

7.其他相关材料(如电子评审系统示意图、评审手册模板)。

四、工作经费:不超过21万元人民币。

五、工作意向书的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光盘并将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在8月16日(星期二)下班前交至广州市商务委市场规划建设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1楼1102室,邮政编码:510170),联系人:王小姐,咨询电话:81098436,提交意向书或咨询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五8:30-11:30、14:00-16:30。

附表: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zip


 

广州市商务委员会
2016年8月10日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