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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28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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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16〕147号),由我国和东盟10国共同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一东盟博览会将于今年9月11-14 日在广西南宁市举行。博览会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先进技术、服务贸易和“魅力之城”五大专题。广东省商务厅将组团参加商品贸易展,并委托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承办会务事宜。
 
现将《广州市商务委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穗商务合函〔2016〕45号)转发给你们,请积极报名参加。并于7 月31 日前将企业参展报名表、参展企业汇总表报送至我委合作处。
 
(联系人:曹之新;联系电话:88906182;传真:81097657)。
 
 
 
 
广州市商务委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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