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遴选支持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提振消费工作部署,结合全省“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消费季活动关于“广东优品购”的安排,为创新汽车消费新场景,更好满足汽车消费者多样化需求,计划在广州市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活动中公开遴选支持第三方电商平台以自营模式开展线上汽车新车销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支持条件
要求第三方电商平台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消费者对平台企业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平台企业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的组织机构。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或组织机构;
2.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且在惩戒期内;
3.近5年内在消费券、汽车补贴等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二)具备实施活动的专业技术能力。
1.具备汽车整车销售自营能力,具备完善的线上退换修服务能力,能够打造汽车消费活动线上专属会场,为消费者提供购买活动产品的便利措施。
2.具备技术开发能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对接和联调测试,且近年有承接相关地方政府促进汽车消费活动经验,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组织汽车消费的发放时间、补贴金额和额度设置与目标市场用户匹配等。
3.具备与广东省有关平台互通互联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系统对接。
4.具备实名校验能力,能够根据相关要素对消费者信息进行核验。
5.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够积极利用自有平台渠道并投入匹配资金开展宣传推广,并联合商户推出优惠,扩大活动知晓率及参与率。
6.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防止套利,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7.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受理消费补贴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具备自闭环处理相关客诉、舆情的能力,24小时内闭环处理。
8.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任务要求
1.制定促进汽车消费实施方案。做好开发支付服务系统、录入补贴商品信息、核验消费者资格、动态监控补贴资金使用、消费补贴核销等工作。
2.明确活动实施细则及流程。平台企业须如实、准确告知消费者参与活动流程,以及“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若资金提前使用完毕,平台企业需配合向消费者做好解释工作。
3.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加强风险监测,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虚构信息领券、消费补贴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有前述情形或迹象,应当及时报告、有效处理,保障资金安全。
4.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和利用平台资源,提高消费者知晓率及参与度。
5.完善活动咨询服务机制。组织专业服务团队,受理解决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消费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6.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补贴发放相关情况,包括消费补贴发放数据、核销数据及分析报告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财务审核、资金审计、绩效评估等政府监督管理工作。
7.活动结束后,合作企业编制消费补贴发放专项审计报告并提交市商务局审核。
8.鼓励平台企业联动汽车制造企业开发定制产品,更好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提升品牌形象和用户体验。
9.其他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与开展的相关要求。
三、报名资料
1.申请书原件(应对本通知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逐条进行响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经营情况、类似活动经验、本次补贴活动执行方案、风险管控方案、平台用户数据、流量数据、用户满意度等);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承诺书,承诺具备实施本次补贴活动的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所述的技术、资源、服务保障等能力以及对参与遴选所提供的资料、方案等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原件)。
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遴选的平台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书及电商平台方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需在投标材料和方案中明确各相关企业、单位的责任及义务。
3.我局将结合项目经验、方案可行性等研究确定入选平台,并通过官方网站予以公告,支持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4.如发现平台企业在补贴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套取、骗取补贴资金,存在主观故意或过错致使财政资金受损等违法违规情况,将移送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5.请有意愿参与遴选的平台企业于2025年11月6日(星期四)18:00前将申请材料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wwsmc@gz.gov.cn,以纸质版邮寄或直接交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流通业发展处。咨询电话:020-81087887。
特此通知。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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