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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贸活动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2 14:49:11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各组展公司、有关企业:

  为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大力推动“广货优品”出海。现就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展贸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时间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支持对象、内容和标准

  对依法注册并在广州实际生产经营,参加“粤贸全球”目录广州市重点展会目录内展会并以“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名义宣传广州区域形象(不低于5家企业连片展示)进行搭建布展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每个标准展位不超过5000元的定额奖励,单个企业全年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统一形象搭建费用奖励不超过参展企业展位搭建费用实际支出)。纳入资金奖励范围的展会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入选2025年省商务厅“粤贸全球”境外展会目录。

  (二)为形成规模效应,扩大“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的影响力,鼓励广州企业“抱团出海”,参与奖励申报的单场展会参展的广州企业数量应超过20家(含)以上。

  (三)境外展会类型,原则上应包含广州市12218产业体系中外向型产业方向或者广州外贸转型升级基地覆盖的产业品类,如箱包、声频电子、纺织服装、灯光音响、珠宝首饰、船舶海工、汽车及零部件、摩托车及零部件、新型材料、生物医药、化妆品、家电等传统优势产业。

  (四)需符合连片展示要求。即任一参与整体展示的展位,其与另一参与整体展示的展位相邻(含通道两侧相邻),形式包含“背靠背”、“门对门”、“左右相邻”,则该展位位于连片展示区中。

  三、布展要求

  (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广告标识以及搭建布展参考样式进行搭建(附件1)。

  (二)展会搭建布展应不低于5家企业连片展示,连片展位数量不设上限。参展企业需全程在显著位置(展位门头或展位整面墙体)呈现“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广告标识或市商务局要求体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业市场、产业带、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等。为保证宣传展示效果统一规范,鼓励组展公司在招展搭展过程中为参展企业提供统一搭建服务。

  (三)参展企业需拍摄并留存展会现场展位全貌彩色照片,真实展示“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宣传效果。

  四、展会报名

  鼓励组展公司结合展会情况报名参加该项目,未报名的展会不纳入资金奖励范围。报名以组展公司提交纸本盖章件的展贸活动报名表为准(附件2),同时扫描件发联系人邮箱。

  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前。

  五、申报材料

  (一)组展公司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场展会所有申请资金的参展企业展位分布图;

  3.参加“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宣传活动参展企业情况汇总表;

  4.参加宣传活动参展企业连片展示的全貌彩色照片。

  (二)参展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金申请表;

  3.与组展公司签订的参展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证、发票的复印件;

  4.宣传区域整体形象产生的展位搭建费用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发票的复印件;

  5.展会现场企业展位全貌彩色照片;

  6.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

  以上纸质资料均需加盖公司印章,请企业在组展参展过程中注意收集留存。此项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待全年展会结束后按照后续申报通知,由组展公司统一收集再提交市商务局主管部门。

  六、组织实施

  2025年度“粤贸全球”境外展会全部结束后,市商务局发布项目资金申报通知。由参与本事项展会项目的组展机构按通知要求,负责收集汇总参展企业申报资料后,提交市商务局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1.“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广告标识

  2.“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展贸活动报名表.xls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5月22日


  (联系人:朱军、张曼佳;联系方式:81096829、81045263;电子邮箱:zhujun@gz.gov.cn)



附件1:

“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广告标识

附件1:“广货优品 广贸全球”广告标识.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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