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2023年7-12月)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拨付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2023年7-12月)资金(详见附件)。按《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反馈 2023 年下半年开拓国际市场项目评审复核结果的通知》要求,本资金改从广东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创新发展项目)中列支。
相关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专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2023年7-12月)资金安排表(通知).et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朱军,联系方式:81096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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