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摩托车及零部件基地工作站服务邀请报价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关于印发〈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加强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拟委托符合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开展广东省广州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摩托车及零部件)工作站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广州市商务局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摩托车及零部件)工作站服务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总预算金额9万元,现邀请你单位报价,具体采购需求如下,我局将根据综合评分比较选定服务供应商。
二、征集起止时间
2025年4月28日至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承办单位及业务管理要求
(一)不少于3家单位报名方可确定中标单位,工作站原则上由1个承办单位承接服务。
(二)承办单位应具备高素质的人员队伍,固定工作人员不低于8人。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结构、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完善的工作流程和质量管控机制。在开展工作期间,须有1-2名固定的人员保障,需保证工作质量,并按时完成承办任务。
(四)工作过程中,承办单位人员的管理和责任由承办单位负责,且承办单位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委托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二)工作具体内容
1.配合委托方做好商务部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管理应用统一平台的数据报送和统计工作。每年3月底前,在管理平台填报年报表,将本基地相关统计数据更新为上年全年数据;将上年工作总结和计划上传至管理平台。每年9月底前,将数据更新为当年上半年数据。
2.配合委托方做好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监测系统基地年报表和月报表填报。每年3月底前报送年报表(含基本情况表、重点调查表、“四上”企业情况表)。
3.配合委托方开展对基地工作的宣传推介,积极通过商务部管理平台的“工作经验”“信息快讯”等栏目进行经验分享和信息交流,原则上每季度通过管理平台至少报送一篇基地建设相关信息,重要信息及时报送(每年4篇)。
4.配合委托方做好基地考核相关工作,摸查基地企业统计数据、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转型升级、品牌推广和数字化建设等情况,形成报告。
5.配合委托方开展基地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每家基地不少于10家,全面了解基地企业发展情况、成效及发展的痛点难点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或产业发展报告(每年不少于2篇),及时梳理和向有关部门反映调研中的企业诉求,跟进协调解决。
6.对基地企业进行政策宣讲,开展基地区域品牌建设,组织行业培训和信息交流,组织基地企业抱团参展,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每年不少于1场)。
7.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基地其他工作。
五、项目验收
根据委托工作内容逐项提供佐证材料并归档,于服务到期前一个月申请验收,并提供验收报告。
六、基地工作站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应为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不包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专业公司或基地龙头企业。
(二)申报材料。
1.单位申请表(附件1)。
2.基地工作站申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工作举措。
3.运行基地工作站工作计划和方案,包括人力投入、人员安排、获取行业、重点企业信息、数据能力和服务质量承诺等。
4.申请基地工作站承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5.其他相关材料(参照综合评分标准表附件2提供)。
七、有关要求
基地工作站是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的重要单位。请有意愿承担广州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摩托车及零部件)工作站服务的单位,对照通知上的申报条件及职责要求积极申报。将有关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密封)、申报文件电子版光盘于5月10日前报送广州市商务局贸管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马小姐,81098501)。被认定为基地工作站的服务单位,需与市商务主管部门签订委托协议书后开展相关工作。
特此函告。
附件:1.单位申请表
2.综合评分标准表(点击下载附件1-2 .doc)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8日
(联系人:马敏敏,联系电话:81098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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