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广州市商业文化遗产线索的通知
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士: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传统文化的创造新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挖掘我市商业领域优秀文化遗产资源,传承商业文化、讲好商都故事,在商业领域培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新质生产力。我局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商业文化遗产线索,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符合下述广州市商业文化遗产定义的商业遗存,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广州市商业文化遗产是在广州市商业发展历史中形成并遗留下来的,对世界、中国、区域的商业起源、变革或重要商业事件具有标志性意义,与城市历史上的重要商业活动有紧密联系,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商业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商业遗存。
广州市商业文化遗产由物质遗存和非物质遗存构成。物质遗存包括从事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店铺、商品作坊和工厂、港口码头、老仓库、商品会展空间、批发市场、商业街,为商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的金融保险机构,相关行政管理机构、行会商会、名人故居宗祠、宗教建筑等建筑和空间场所,以及依附于建筑和空间场所的设施、工具、产品、档案等。非物质遗存包括品牌字号、品牌传承故事、商业相关技艺、商业制度、商业模式等。
二、参与主体
(一)建筑和空间场所遗存为国有的商业遗存,其管理单位为参与主体。
(二)建筑和空间场所遗存为非国有的商业遗存,其所有权人为参与主体;所有权人下落不明、无法与所有权人取得联系或者房屋权属不清晰的,代管人为参与主体;没有代管人的,使用权人为参与主体。
三、有关要求和说明
请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市内商业遗存相关单位个人参与线索征集活动。参与主体于2025年5月31日24时前报送资料。
(一)材料内容
1.遗产信息表。内容包括遗产线索名称、地址、建成时间、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现状功能、权属情况、遗产价值说明等(要求详见附件)。
2.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二)征集方式
线索材料请打包发送至邮箱:523002614@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广州市商业文化遗产线索”)。
(三)线索处理
收到线索后,我局将根据遗产线索,有计划、分步骤进行实地调研,经现场调研和初步评定符合商业文化遗产认定条件的即纳入广州市商业文化遗产线索储备库,进入商业文化遗产认定流程。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洪宝电话:18721917738 邮箱:523002614@qq.com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8号12楼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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