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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拨付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08 21:14:05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交函〔2025〕17号)等规定和要求,经组织开展拟扶持项目社会公示、信用核查等程序,现拨付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详见附件)。

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完善的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商务、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专此通知。

  附件: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安排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5年3月21日


(联系人:陈萌,电话:88902206)


附件

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粤贸全国”事项)资金安排表

序号

企业(协会)名称

活动名称

奖励金额

(万元)

1

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第88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秋季)博览会

5

2

广东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第89届中国国际医疗器械(春季)博览会

5

合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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