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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日期:2013-03-17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力度,更好地为促进广州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经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2名。
 
一、选拔职位
 
1.政策法规处处长1名;2.规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有关职位要求,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职位1:政策法规处处长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具有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或法律硕士以上学位,有5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3.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之一者:①公务员(含参公),现任正处级干部或任副处级满两年以上的干部;②非公务员,担任正处级(或相当职级)领导职务满三年以上。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熟悉外经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具有履行处长职责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6.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身体健康。
 
(二)职位2: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具有财务、会计、审计、应用经济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具有会计、审计等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以上财务、审计等相关工作经历。
 
3.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之一者:①公务员(含参公),现任副处级干部或任正科级满三年以上的干部;②非公务员,担任副处级(或相当职级)领导职务满三年以上,或现聘经济、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三年以上,并从事相关专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扎实的审计、财政、财务、经济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和综合写作能力。
 
6.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身体健康。上述职位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2月28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提拔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机关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及初审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网上报名完成后,由我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
 
2.提交材料及复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和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发送到电子邮箱 gzwjmgx@163.com进行复审。复审通过者于笔试开考前一天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到我局人事处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每个职位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3.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2013年3月31日
 
资料复审时间: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4月5日
 
4.联系地点: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国际经贸大厦11楼1115室(广州市外经贸局人事处);联系电话:020-88902182、020-81095804;联系人:李冬蓓、乐尧。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限时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笔试内容:
 
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英语能力。
 
3.笔试时间、地点:
 
2013年4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余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外经贸局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外语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时间、地点:2013年4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相应比例确定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外经贸局网站上发布。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五)党委研究决定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由局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局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拔职位可以空缺。
 
(六)任前公示对局党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广州公选网”、广州外经贸局网站、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七)试用与任职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从2013年3月中旬开始,至2013年6月底基本完成。
 
3月: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4月中下旬:笔试、面试;
 
5月:体检、组织考察;
 
6月确定拟任职人选、任前公示。
 
 
 
 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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