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398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泽新代表:
您在市人大第十六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重视东盟贸易机会,助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0242398号)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市抢抓与东盟贸易机会、深化与东盟贸易合作,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和长远积极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经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外办、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旅局、市体育局、市贸促会、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州市税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搭建完善各类合作平台
(一)建好外事交流平台。为贯彻落实市委“1312”思路举措,我市践行“外事为民”理念,打好“五外联动”组合拳,着力用好外事资源,积极拓展与东盟的友好关系,务实开展友城多领域交往,促进互联互通和民心相通等。截至目前,我市已在东盟国家缔结10对友好关系,包括3对国际友好城市关系,7对国际友好合作交流城市关系。
(二)用好经贸合作平台。2023年,我市赴泰国曼谷举办“广聚群链湾区启航”产业链供需对接深度行活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绿色石化、新材料清洁能源、绿色金融等领域,推动成至智能、通用新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工控山河智能泰国公司、泰国新侨集团等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等。协助广州企业对接当地资源,拜访对接两国有关商务机构,促进我市与东盟国家之间的经贸交流。2023年广州对东盟国家投资设立53家企业(机构),中方协议投资额5.21亿美元,同比增加2.6倍,占比全市的26.3%。
(三)扩大文旅体等交流。2023年,我市与港澳携手赴泰国曼谷推广大湾区“一程多站”旅游,宣传推介出入境旅游政策,探讨双方互相支持开展宣传推广,为我市文旅宣传发展拓展思路、积累经验;重视广州—东盟体育交流合作,积极与东盟成员国间进行体育赛事活动交流,并与泰国曼谷吞武里大学开展交流访问,双方就学术交流、师生学历提升、专业建设等方面进行磋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二、大力优化企业“出海”相关服务
(一)开展RCEP政策宣介工作。一是先后编印《广州市贸促会帮助企业应对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的十条措施》、《广州名品世界巡展及广州名品全国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市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百问百答》、《RCEP使用与原产地证明业务指南》等政策规定。二是面向出口企业举办RCEP专场直播沙龙,发布RCEP主题税务辅导推文,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熟悉RCEP规则、用好用足RCEP红利。为广大企业办理优惠原产地证,有效帮助企业减免出口费用。三是建立完善“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出口通关相关业务,为企业提供RCEP业务咨询、产品备案、证书申领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面向东盟(10国)原产地证签证流程更加简便化。据签证统计,2023年我市共签发中国-东盟项下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9022份,同比增长15%。
(二)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深化海关检查作业预约服务,在符合条件的港口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和出口货物“抵港直装”改革试点;推进“提前申报”“两步申报”等便利化措施,支持空港口岸机坪“直提”“直装”创新模式;进一步提升进出口业务申报单证电子化、无纸化水平,扩大应用范围。
(三)创新发展“外综服+跨境电商”模式。税务、商务、海关、外管等跨部门联动,打通“跨境电商+外综服”模式,解决企业在通关、开票、退税、 收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性困难,并辅导企业建立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与信息系统,支持平台企业通过外贸综合服务为中小型企业代办出口退税,壮大行业发展规模。《广州探索“外综服+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解决跨境电商企业关税汇难题》入选商务部外贸新业态优秀实践案例,被列入《2023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的典型案例和创新举措。共建广州全球跨境电商“三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行业配套服务,助力企业抢占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优势。
(四)发挥各类展会平台作用助力企业拓市场。积极支持企业利用广交会、进博会、“粤贸全球”、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平台抓订单、拓市场。2024年一季度,我市对东盟出口206.7亿元、增长2.1%。第135届广交会,广州交易团共有840家参展企业,展位数2556个,累计意向成交26.47亿美元,在全国交易团排名第二(广东交易团排名第一),比134届上升2.5%,其中与东盟累计成交额分别达3.32亿美元,占总成交额的12.55%。
(五)着眼培育外贸新动能优化金融服务。一是落地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货物贸易收支手续、便利个人跨境电商结算等支持措施,优化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跨境资金结算。二是便利外汇业务使用电子单证,放宽贸易结算电子单证适用主体准入要求。全面推广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便利银行提供出口应收账款融资、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服务,提升业务办理效率。
三、加强对东盟招商引资力度
(一)发挥广州市招商联席工作会议统筹协调作用。举办2023年全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市主要领导在会上部署全年招商工作,以联席会议名义印发《广州市招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2023年修订稿)》《广州市加强产业招商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指导全市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招商工作。2023年,东盟在我市设立企业221家、增长1.2倍,实际使用外资5.73亿元;2024年1-3月,东盟在我市新设立企业60家、增长57.9%,实际使用外资2.38亿元、增长1.6倍。
(二)积极提升“以链招商”实效。围绕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超高清视频和新型显示、智能装备、轨道交通、人工智能、软件和信创、教育信息化、建筑建材、检验检测等领域举办供需对接推介活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吸引一大批市内外上下游企业及机构围绕技术研发、产品配套、订单采购等领域开展精准匹配,推动产业链之间互为应用场景、互为配套,先后在港澳、深圳、北京、泰国曼谷等9个城市举办产业链供需对接系列活动累计达23场次,促成现场签订108项框架协议或合作备忘录。
(三)放大“以展招商”效应。用好广交会、2023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2023工业绿色发展大会、第四届中国石油和化工绿色发展峰会、中国 IC30人圆桌会、增材制造年会、集成电路制造年会、中小企业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活动平台,主动对接东盟等国家的世界500强企业、大型跨国公司、总部企业,推动“参展商”向“投资商”转化。
(四)加大金融招商推介力度。2023年11月,我市主管金融的副市长率广州金融代表团出访曼谷和新加坡,与盘谷银行、正大集团、泰国中华总商会、泰国锦汇、SMOGO、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新加坡交易所、新加坡企业发展局、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新加坡 CPG集团新工咨询有限公司、新加坡星域展览集团、博大国际公司等相关金融工作部门、金融机构进行深入交流,就REITs业务合作、金融科技展会合作、跨境理财和资管合作、金融风险防控合作、穗企赴新上市等方面进行广泛对接,积极谋求合作共识,促进合作项目落地。
(五)推进直接投资领域外汇管理改革。加大改革和简政放权力度,推出一系列直接投资领域外汇管理改革措施。自2015年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已取消境内和境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核准,直接投资领域基本实现可兑换,企业从登记设立、账户使用、资金流出入和兑支付全流程都更加便捷,进一步便利东盟外资项目在广州落地和增资扩产,也有力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广州企业赴东盟国家合规开展投资。
四、深化交流,扩充“朋友圈”
(一)加强学术交流。2023年,我市“丝路花语—海上丝绸之路文化之旅”出访团在访问印度尼西亚、新加坡、马来西亚时,先后与当地知名文物专家、学者及管理机构负责人员等共同举行了3场文化遗产保护交流会,共同探讨海上丝绸之路形成的东西方文明交流、交融乃至融通的伟大历史进程,并就遗产保护交换意见,分享经验,加深合作,促进海丝沿线城市和地区文化遗产的共同活化繁荣。同时,我市代表团分别与印度尼西亚井里汶文化旅游局、井里汶郡政府、新加坡国家旅行社协会、马六甲州政府文化部门签署了《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遗产合作保护和遗产地旅游资源开发共享的合作备忘录》。通过信息交换、交流互访、举办文物展览、海丝主题游、联合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 引导民众积极参与保护海丝文化遗产,促进双方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二)持续引进海外优才。办好“海交会”“创交会” “大湾区科学论坛”等品牌活动,扩大人才开放纵深。瞄准“卡脖子”技术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拓展“以会引才、以才引才、以赛引才”渠道,运用人才地图、专利导航等方法引进入才。修订实施《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提出设置A、B卡和建立举荐制、积分制等创新举措,累计发放人才绿卡1.4万张,其中境外人才约占11.3%。连续10 年入选“魅力中国一外籍人才眼中最具吸引力中国城市”,2023 年更首次进入前三名。举办“智汇南沙青创未来”粤港澳大湾区(南沙)面向世界高层次人才对接会,邀请过百家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机构参会,吸引超400名海内外博士人才到现场对接,线上直播观看量达6万人次。落实《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截至2023年底在穗留学归国人员15.2万人,累计9人入选人社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35人入选人社部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强化对东盟地区的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举办招商引资活动,举办中国广州国际投资年会、《财富》世界500强峰会等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利用广交会、进博会、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等高端活动平台,持续开展城市推介和招商工作;全方位宣传我市投资机遇和营商环境,精心策划组织投资环境和产业考察,为面向东盟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打好基础。
(二)助力企业进一步拓展东盟市场。加强与广东省各RCEP企业服务中心的沟通交流,进行联合共建、整合相关资源,加大RCEP政策、企业合规等相关培训力度,加强与东盟国家领事馆、商业团体的联系,及时向企业发布最新经贸信息,拓展展会形式内容,不断改进创新服务,带领帮助广州企业“出海”东盟。
(三)加强金融招商与机构合作。鼓励东盟金融机构与我市的金融科技企业、独角兽企业在金融科技、金融安全领域开展合作。鼓励东盟金融机构参与我市资本市场建设,通过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 参与上市培育、并购。鼓励跨境投融资,支持东盟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我市创新创业活动。加强跨境贸易金融创新合作,服务“一带一路”货物贸易。
(四)优化税务服务。充分发挥税收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支持本土企业拓展东盟新兴市场,加强面向出口企业的税收政策的精准辅导,鼓励汽车、跨境电商等产业走出去,培育外贸新动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智税”服务,助力我市企业与东盟市场实现合作共赢。
(五)深化与东盟各类交流合作。集聚东盟的外事资源,发挥好使领馆、友好城市、华人华侨、商协会的作用,加强与东盟的人才交流合作,厚植引才聚才沃土,打造“广为人知”文化品牌,讲好中国故事、湾区故事、广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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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此函达。
广州市商务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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