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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23236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4-28 11:19:01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字号:

闪梅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助推后疫情时代餐饮企业发展的建议》(第20232364号)收悉。我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政局、民族宗教局、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并于4月18日与您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当前广州餐饮行业基本情况

  今年第1季度,旅游、文体活动恢复,会展业持续回暖,为餐饮行业提振发展赋能蓄力,全市餐饮消费呈现快速复苏态势。

  当前,广州餐饮业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规模化。全市登记餐饮市场主体22万家,在这片不到全国千分之一的土地上,就产生了全国近1/50的餐饮消费总量。二是品质化。广州有超1100个餐饮连锁品牌,88家国家五钻以上酒家,19家米其林星级餐厅,17家黑珍珠钻级餐厅,各类品质餐厅遍布全城。三是数字化。全市超80%餐饮商户通过电商平台开展线上经营,其中外卖收入约占餐费总收入20%。四是多元化。广州有3.8万家粤菜门店,数量全国第一。此外,还有包括西北菜在内的超2万家其他地方特色菜门店,2万家国际美食店(含连锁快餐),3.5万家茶饮咖啡店,另外还有各类火锅、快餐、小吃等门店近10万家。广州餐饮丰富多元,从高端到平民、从国际到本土,丰俭由人、生猛鲜活,为城市增添无穷魅力。

  二、您的建议案中涉及有关事项情况

  您在建议案中,提及延长减税降费政策、增加金融机构帮扶、促进传统餐饮企业升级转型、对老字号和少数民族餐饮企业和个体户给予帮助等四个方面的建议,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一)关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广州市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及省市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广州税务通过享受条件自动监控、减免税金额自动生成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享尽享、准确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若符合政策,申报即可自动享受该优惠政策。

  2023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明确2023年内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同时,其他税收优惠政策也继续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广州市将不折不扣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减负增能,促进经济回稳向上。

  (二)关于加大投融资帮扶力度。

  在过去三年疫情期间,商务部门加大推动金融扶持餐饮发展的工作力度,打造“餐饮+金融”概念,推动银联广东、12家商业银行成立金融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产业联盟。联盟成立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多场政银政策宣讲和银企对接会,其中2022年帮助餐饮企业解决贷款近10亿元。今年2月21日,市商务局组织中国(广州)餐饮产业招商大会暨投融资合作交流展,汇聚逾200家品牌餐饮、150家广州重点商业载体、超40家投融资机构等负责人,集中发布广州市及各区餐饮发展扶持政策、投资环境,以及各区重点商业载体招商信息,现场安排投资合作对接交流。大会推动23家企业对接超6亿元融资贷款需求,113家餐饮企业提出941个意向投资项目,预计投资金额超30亿元,为广州餐饮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关于推动餐饮企业转型升级。

  广州市将“美食之都”列入国际消费中心城市5张城市名片之一,先后出台多项餐饮专项政策,对餐饮企业转型升级、首次升级限额以上企业、营业规模扩大等方面给予财政支持。2022年12月6日,市商务局印发《广州市加快推进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业品质化发展的若干措施》,这是广州在疫情防控措施优化后推出的首个行业发展政策,对餐饮、住宿等多个商务领域居民生活服务行业提供一系列扶持措施。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对餐饮企业按年营业额增长情况,最高奖励200万元,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对企业新设或升级门店、数字化建设等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补助,扶持企业转型;对餐饮门店数量或营业面积占50%以上,具备一定特色的美食街区(集聚区)建设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补助,打造美食地标。

  二是打通痛点堵点。《若干措施》明确允许餐饮企业可在城市非主干道两侧的所属建筑物规划红线范围内以餐车、快闪店等方式开展临时外摆;在条件具备路段适当设置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对停车供给缺口较大区域可以在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区域设置路外停车泊位;餐饮企业符合条件的岗位经审批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三是推进融合创新。《若干措施》以“食在广州”城市品牌为主导,提出拓展餐饮产业链条,提升餐饮服务水平,推动落实“粤菜师傅”工程,赋能美食之都。融合其它行业发展需求,支持居民生活服务业社区创新消费供给。

  (四)关于支持少数民族及老字号等特色餐饮发展

  少数民族餐饮发展方面,整合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及新闻媒体,推动“特色美食+民族文化+餐饮旅游”产业发展,擦亮民族特色美食品牌。据市民宗局反馈,截至2023年1月份,广州现有本地老字号“回民饭店”,回族、撒拉族清真拉面店约1100家,新疆维吾尔族特色烧烤店和餐厅约80家,蒙古族特色餐饮店约200家。市场上形成了新疆烧烤、清真拉面等一大批民族特色美食品牌。

  老字号餐饮发展方面,广州市发布《关于振兴市属国有企业老字号的若干措施》,提出23条支持措施深化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成果。市国资委推动成立了老字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莲香楼、北园、大同酒家等多个老字号餐饮品牌被集中统一管理。设立广州老字号数字博物馆,打造全国首个全天候、沉浸式线上博物馆,莲香楼、广州酒家、陶陶居、皇上皇等广州老字号品牌已首批入驻。指导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联合岭南商旅、广州酒家等6家市属国企和2家民营企业共同设立老字号振兴基金,为老字号、老品牌振兴面临的资金融通、股权优化、规范治理等提供高品质的赋能,首期实缴规模达4.04亿元。推动陶陶居、莲香楼、泮溪酒家等实现老字号活化利用,最大限度激发餐饮等老字号创新主体潜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广州市将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继续推动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一)抓好行业政策落地。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发展路径和餐饮行业发展趋势,编制广州市餐饮行业发展规划。充分用好国家、省市行业纾困、发展政策及扶持措施。商务、交通、市场监管、人社、财税等部门合作,收集行业发展中的痛点堵点问题,在灵活用工、营商环境、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支持行业发展长效对策。优化监管手段,规范行业秩序,鼓励餐饮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努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

  (二)全力推动餐饮转型升级。推动餐饮企业与商业载体对接、与投资机构对接、与金融机构对接,鼓励餐饮企业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连锁门店、中央厨房及供应链等建设。开拓“餐饮+食品”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通餐饮产品工业化、规模化生产渠道,推动餐饮传统技艺与现代化食品工业相结合,延伸餐饮企业零售化、数字化产品。联合美团、阿里本地生活、抖音等电商平台,引导企业开展线上经营,开展餐饮数字赋能培训,支持餐饮企业在产品标准化、成本集约化、营销智能化等方面实现数字化升级。

  (三)扩大“美食之都”国内外影响。组织好2023年广州国际美食节及系列餐饮主题活动,展示广州餐饮文化魅力。支持米其林餐厅发布会、红餐网全国餐饮品牌大会等在广州举办,提升广州餐饮行业美誉度。用好驻穗领事馆渠道,加强与国内外城市在美食互动,举办美食文化周或餐饮宣传交流活动。用好城市宣传窗口,大力宣传广州美食文化和宜商宜居的城市形象。

  (四)提升广州民族特色餐饮辨识度。结合城市餐饮行业发展、空间布局等规划文件,统筹考虑民族餐饮消费需求,发掘、培育民族特色餐饮载体、品牌。在政策奖补、消费促进、政府服务等方面,突出民族餐饮企业特色,给予更多扶持。支持民族特色餐饮树立品牌意识、开发新产品、培养经营管理人才、扩展供应链,对讲好民族文化、彰显民族特色的转型升级项目,择优纳入财政扶持范围。

  非常感谢您及其他代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专此函复。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4月23日


  (联系人:陈广嘉;电话:8890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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