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务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01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叶少明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利用香港国际化优势,共同构建与东盟、南美洲及欧洲的全新战略合作关系的提案》(第2016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多举措推动穗港合作
(一)推动穗港科技创新合作。一是建立合作机制,通过制定《广州市推进与港澳科技合作若干措施》《港澳籍专家入选广州市科技专家库条件(试行)》,不断扩大港澳高水平专家参与我市科技项目评审和评估咨询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健全与香港中联办、香港创新科技署、香港应科院、香港科技园、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等单位工作联系机制,支持香港理工大学和广州南沙联合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鼓励引进港澳机构建立人工智能成果转化基地。二是支持港澳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与在穗企业联合设立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中医药领域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市财政对落户广州的国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三是加强科技创新规则对接,包括:率先实现广州市级财政科研经费跨境进入香港;率先落实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率先实施境外高端人才资格认定;向港澳有序开放在穗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目前已有超过200个港澳及海外科研团队使用“天河二号”的超算服务开展科研工作。四是优化香港青年来穗创新创业环境,连续两年发布《港澳青年来穗创新创业补助申报指南》,设立总规模10亿元覆盖创业各阶段的港澳青年创业基金,积极推动支持“创汇谷”粤港澳青年文创社区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器(南沙)、广州市天河区港澳青年之家总部港澳众创空间(天河)、广州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等粤港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与发展。五是强化粤港澳大湾区人工智能产业多核联动和协调发展,加强与港澳和国际人才的交流沟通,推动“广州-深圳-香港-澳门”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吸引国内外人工智能创新要素向广州聚集,共建国际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中心。
(二)促进穗港产业联动。一是创新区域合作体制机制,以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平台为载体积极推动穗港合作,打造粤港创新产业园、南沙粤港深度合作园、黄埔穗港智造合作区等重大合作发展平台,在“双区驱动、双核联动”中发挥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支持香港在穗举办会展活动。发布了《港澳服务提供者内地独立举办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指南》, 支持香港贸发局在广州举办“ChicHK港潮流”展览会,邀请香港相关部门参加2020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三是加强电子商务合作。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优品分拨中心,充分利用南沙自贸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政策,通过不同贸易形态货物的同仓存储,进出口货物快速调拨以及灵活集拼的多式联运,提升粤港澳货物流通速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四是支持组建粤港澳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面向量产的测试技术研究与应用为发展方向,突破自动驾驶测试、车路协同测试评价等基础支撑关键技术,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内部跨市、跨境测试及应用协同机制,建设环大湾区车路协同试验网。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支持粤港澳加强合作,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打造“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区,充分发挥港澳在国家对外开放中的特殊地位与作用,充分发挥港澳对外贸易联系广泛的作用,依托港澳的海外商业网络和海外运营经验优势,推动大湾区企业联手走出去。我市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推动穗港合作:
(一)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RCEP签署机遇,发挥穗港合作专责小组机制作用,通过两地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与香港商协会和社会团体的经贸交流合作,利用穗港两地的产业互补优势,共同向国际社会宣传推介粤港澳大湾区。
(二)借助香港国际化大都市的平台,加强与在港的外国商会联系,通过发挥香港本地商协会沟通桥梁作用,向外国企业推介穗港两地的产业资源和营商环境,吸引外国企业到两地投资。
(三)进一步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贸办事处的工作联系,推动解决企业在穗遇到的困难问题,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增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竞争力。
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广州市商务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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