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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2162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4-09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穗商务特商函〔2018〕21号


陈茵明代表:

您在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建议《关于“报废汽车用于文化创意产品材料的建议”》(第2018216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情况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业实行特种行业管理,对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我市共有报废机动车资质企业5家,回收拆解网点共11家,2017年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共拆解汽车3.1万辆。除“五大总成”(车架、发动机、前后桥、方向机、变速箱)外,车辆拆解后各类可用零部件均有零部件回收企业、车辆修理厂等进行回收,不可用的零部件按照废钢、废铁、废塑料等的市场价格销售给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目前,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将业务延伸到文化创意领域的企业仅有一家,其它企业基本没有考虑文化创意的业务。我市报废机动车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

二、报废机动车用于文化创意产业材料有利于促进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

从促进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充分利用报废机动车资源,提高可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效率和效益的角度,我委认为报废机动车用于文化创意产业材料是提高我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的有效手段之一。将报废机动车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可以丰富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零部件的处理途径,有效提高报废机动车各类零部件的附加值,增加相关行业企业的利润,有利于行业的发展。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

经调研,目前行业发展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因素。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307号令)第十三、十四、十五条,汽车的“五大总成”是必须要破坏、拆解的,同时“五大总成”不能进入市场流通,且拆解的“五大总成”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汽车上最具有代表性和个性的部分在现行政策下不能够交易,造成报废汽车用于文化创意产品材料的来源范围有限,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二)传统零部件市场较成熟,行业转型升级难度大。广州市现行的传统零部件市场发展较为成熟,据了解,广州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都会将可用的拆解后的零部件销售给零部件回收企业。行业整体对文化创意产品关注度不高,除我市万绿达公司外,其他回收拆解企业未开展文化创意产业相关业务。

(三)报废汽车用于文化创意产品的业务模式尚不明确。2017年我委支持广州市万绿达公司开展了文化创意产业的探索,一是协调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将该公司的文化创意产品引进到广州市各类重要车展,二是支持和指导该公司开展了将汽车外壳用于旅游景点建设的业务。从实际开展的情况看,企业该项业务的经营模式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文广新局认为,报废汽车具有极高的资源再生利用价值,通过创意创新的方式,创造汽车文化创意产品,可以变废为宝,将其投入旅游景区等地,可以增加景区的趣味性,吸引游客,能够有效发挥报废汽车的作用。市旅游局认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速,使很多废弃的工业遗存和设备有了再生的契机,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注入了新内容。我们将积极鼓励报废机动车用于文化创意产品材料,进一步指导企业将报废机动车用于文化创意产业,为企业发展此类业务提供支持和政策指引。

据悉,国家商务部正在研究制定《报废机动车管理办法》,将对报废机动车零部件的流通管理条款进行调整,报废机动车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报废机动车用于文化创意产品材料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拓宽。

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广州市商务委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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