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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620114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6-06-29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b类

穗商务特商函〔2016〕32号


许若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的建议》(第20162011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融资租赁作为广州助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外贸“优进优出”、构建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的重要手段之一,得到了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各有关部门紧抓融资租赁业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大胆探索扶持政策措施,稳步推动融资租赁业集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底,全市各类融资租赁企业累计166家,企业数量较2013年底的53家增长了2.1倍,注册资金约713.1亿元,合同余额超千亿元。

一、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工作成效

(一)组织多次培训、宣讲会。2014年11月,召开了广州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专题培训会,培训会邀请了国内知名融资租赁专家就融资租赁业的国际潮流、发展形势、行业优势等进行了授课,提高了政府、企业有关同志对融资租赁业的认识。2015年4月, 召开了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专题高峰会议。与会专家围绕“发挥自贸区改革创新优势,提速广州融资租赁发展”进行了讨论,为融资租赁业发展出谋划策,为我市融资租赁业造势。2015年6月,召开了广州市促进融资租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对接会, 对融资租赁企业接入人行征信查询系统,以及广州市融资租赁行业有关扶持政策进行政策宣讲,促成了广州市各大银行与融资租赁企业之间的合作。同月还举行了融资租赁企业与国企专题对接会,在拓宽了融资租赁企业业务范围的同时也提高了国企对融资租赁业的认识。

(二)制定出台多个政策,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对接实体经济。

制订出台了《广州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每年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资金,按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给予中小微企业一定比例的租金补助,切实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租赁成本。起草了《广州市贯彻落实省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十二条工作措施》,拟从改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生态环境、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风险分担机制、优化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服务水平、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等方面提出12条措施,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目前已完成部门征求意见,准备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发布。

(三)加大融资租赁业扶持力度,吸引企业落户广州。2014年9月,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52号),设立了广州市融资租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增资扩股奖励、企业贡献奖励、项目补贴和平台建设奖励等方面。目前已组织开展了2014年项目申报工作,共有15家企业经评审获得扶持资金4300多万元,拉动投资376.45亿元,吸引增资落户资金72.45亿元。

二、下一步计划

我们将围绕“三中心一体系”建设,进一步抓好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一)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52号)的要求,继续做好2015年度融资租赁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吸引更多资本进入融资租赁产业,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二)开展中小微企业高管系列分享会,围绕中小微企业投融资包括融资租赁、新三板、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等社会热点、企业痛点和关注问题来设定举办,以期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实时掌握热点信息、捕捉商机,促进金融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中小微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着重人才培养与引进,形成人才集聚效应。一是通过高校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在现有的高校金融专业基础上,加入融资租赁专业、实操等课程,使得高校能达到为融资租赁企业输送人才的要求,夯实行业人才基础。二是加大对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构建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制定个税退税补贴、人才子女入户就学等一揽子政策,吸引融资租赁优质企业、人才来穗发展,通过“引智”达到“引资”的效应。

非常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广州市商务委
2016年6月28日

(联系人:莫艳华,电话:81098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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