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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对广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0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5-08-24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穗外经贸综函〔2015〕40号


民革广州市委员会:

你委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广州国际商贸中心的建议》(第1002号)收悉。该提案相关建议与我市国际商贸中心发展规划高度契合,对推进我市国际商贸中心建设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大消费为基础,系统构建广州特色商贸平台”的建议

(一)推动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按照市政府印发实施的《关于推动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我委会同各区采取原地转型、关闭搬迁、业态转营和规划调整等方式,开展示范专业市场创建,已认定15家示范专业批发市场,以点带面推广转型升级。同时,以电子商务、物流分离为切入点,引导专业批发市场开展电子商务,促使传统市场通过“电商化”、“展贸化”方式转型升级,朝着成为国际采购中心的目标推进。开展批发市场与物流园区对接,以物流快递化、仓储智能化引导批发市场园区企业在城市外围设置货物仓储配送区域,分离物流和商流。下一步,我委将抓紧编制《广州市专业批发市场及配套的汽车货运场布局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推进试点物流公共仓、周转仓规划建设,加快推进广州华南城、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等综合展贸园区建设;深化对接合作,推动市场商流、物流分离。引导以白马服装市场、南天酒店用品市场为代表的龙头市场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以连锁经营、品牌输出等模式,在国内外推动市场间的兼并、收购,实现整合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和创富水平。进一步推进我市企业在中东、荷兰、德国、俄罗斯、东盟的中心城市设立商品城、展贸中心等海外商贸平台,布局全球营销网络。

(二)推进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设立。我市现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14家,其中交易所5家,交易中心9家。2014年,全市塑料、化工、煤炭、钢铁等交易平台的交易额共计超4000亿元,“广塑指数”、“广州钢铁价格指数”、“广化指数”已纳入省、市价格指数平台,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其中“广塑指数”已成为国内塑料行业的价格风向标。同时,我市正在积极推进国家级珠宝玉石交易所、华南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等大宗商品交易市场的设立和建设,省政府已同意珠宝玉石交易中心落户广州(选址于番禺沙湾珠宝产业园),由省产权交易集团牵头组建,商定了广州市参与建设的股东构成;设立华南有色金属交易中心申请正在申报中。下一步我们将协同省有关部门和番禺区政府,推进交易中心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加快落地。

(三)推进国际会展中心建设。近年来,我市努力发挥和放大广交会效应,积极培育和引进品牌展会,以展促贸,提升商贸中心城市影响力。今年我委牵头,重点引进及培育10个重点展会,其中“广州国际智能广告标识及led展览会”、“国际电子商务博览会”等4个已成功举办,其余6个筹备工作进展顺利。此外,还举办以及重点服务美博会等20多场知名国际、国内展览。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推动会展业做大做强,引进、培育更多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品牌展会和展会组织机构。

(四)积极拓展广货腹地。根据省统一部署,自2012年8月31日起,我市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原则,依托广货品牌和服务优势,开展“广货网上行”活动,促进产销对接。截至2014年年底,广州市共有99家企业注册广货网上行活动,直接带动销售额13791万元,国美电器和友谊集团的专场活动分别带动销售倍数为30倍和9.5倍,极大拉动了广货销售。近年来,我市以友城合作、泛珠合作等为平台,每年组织我市优质企业和产品赴全国30多个城市参加展览会,输出“广货文化”,扩大广州商贸影响力。下一步,我委将充分发挥机构改革内外贸管理部门合并的机遇,利用展览、网络、境外商品展销中心等渠道,进一步扩展“广货”在境内外的影响力。

二、关于“利用自贸区建设契机加快推进商贸便利化”的建议

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是南沙自贸区的重点任务之一。目前南沙自贸区正在抓紧推动以下工作: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南沙自贸试验区启动了政府权责清单制订工作。审批事项减少37.6%,审批时间压缩57%,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由101项压减为12项。建立了企业登记“一口受理”政务系统,企业登记办证时间大幅压缩为1天。推进“一照一号”和“电子营业执照”等标志性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年报公示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和信用信息系统已正式上线运行,初步建立起宽进严管的市场监管体系。

(二)推进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并制订了相应的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自贸区外资备案管理系统,并与南沙自贸试验区一口受理平台对接。目前,备案系统已投入使用,截至7月下旬,有141家企业通过系统完成备案。落实广东省内资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试点工作,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内外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三)推进大通关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第一期“货物进出口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信息查询”等四个子系统已开发完成,并于6月30日上线试运行。二是复制上海自贸试验区口岸监管制度创新经验。从2014年9月起,先后在南沙综合保税灌区和白云机场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经验。三是积极创新口岸监管制度。启动口岸管理“三互”机制建设,实扩大粤港澳通关“绿色关锁”实施范围、实施海关快速验放机制和国际转运货物监管新模式、实施智检口岸管理模式等,通关时效提高50%以上。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购买查验服务,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关于“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商贸航母’工程”的建议

广州市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5年5月印发。《意见》指出,要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资监管体制为重点,凝聚共识、协同推进,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意见》强调加大整合重组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证券市场、产权市场,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开放性联合重组。加大力度对市属企业实施动态整合重组,形成企业优胜劣汰制。市属国有商贸企业集团将按照《意见》要求,加快实施跨境、跨地区、跨行业的并购重组,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关于“推进商贸业态与商业模式创新,打造商贸服务‘广州标准’”的建议

(一)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出台《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穗府办〔2014〕54号)、《关于全市电子商务与移动互联网集聚区总体规划布局的意见》(穗府办〔2014〕41号)等含金量高、针对性强的政策文件,全面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千年商都”向“网络商都”跃升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据初步统计,2014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1.3万亿元,限额以上网上商店销售额达509.7亿元,总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14中国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表明,2014年广州在全国十大城市电子商务应用发展指数和电子商务服务发展指数排名中分别位列第2名和第3名。推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和龙头企业发展,目前已培育了黄埔状元谷、荔湾区花地河2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首批),黄埔、荔湾2个省市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其中黄埔基地集聚了已入驻亚马逊、苏宁易购、酒仙网等知名企业,荔湾花地河集聚区云集了唯品会、梦芭莎、广东塑料交易所等本土龙头企业。汇美服装有限公司(茵曼旗舰店)、龙媒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环球市场)、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跨境易)、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有油网)、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欢聚时代)、唯品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唯品会)、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新控股)以及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酷狗音乐)8家企业被评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9家电子商务上市企业。2014年百亿级龙头企业唯品会在全国b2c自营平台市场份额排名及互联网上市企业市值排名均跃居前四位,成为广州本土零售业第一品牌。扎实推进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2015年上半年,我市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28.5亿元,居全国第一。

(二)贯彻实施国家商贸服务业标准规范,培育一批行业先进企业。指导商贸流通企业贯彻实施商务部《社区商业评价规范》、《金鼎百货店规范》、《达标百货店规范》、《餐饮企业的等级划分和评定》,目前已培育了全国金鼎百货店7家、全国达标百货店17家,数量居全国城市第二位;培育了国家级酒家70多家,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5个。

(三)建立地方商贸服务业标准规范,完善建立标准体系。近年来,我市先后制订出台了《家庭服务业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质量要求》、《商业洗衣洗涤服务质量规范》、《广州市美容美发化妆服务规范》、《家电维修企业服务规范》、《移动电话维修服务网点等级划分规范》、《连锁超市服务质量规范》、《百货业服务质量》等8个居民服务行业地方性规范标准,并联合工商部门制定和推广《家政服务合同》、《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服务业合同示范文本。近期,还将出台《购物中心服务管理规范》,不断完善商贸服务业标准规范体系。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国内贸易流通改革试点、物流标准化试点,进一步推进商贸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关于创建国家商贸服务标准化示范城市,目前,国家商务部尚未组织开展。关于设立“服务标准创新贡献奖”活动,目前尚无开展此项活动的依据。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委工作的支持。我委将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国际商贸中心的要求,积极借鉴和参考贵单位提出的相关提案内容,以创新驱动不断提升我市商贸国际化水平。

 

 

广州市商务委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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