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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4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6-08-24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b类

穗商务交函〔2016〕15号


市台联: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穗港澳台合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开放型经济水平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系列补充协议的签署与落实,穗港澳台的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层次不断提高。《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8号)明确指出,新形势下要推进改革开放和促进内地与港澳深度合作,广东自贸试验区要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粤港澳经济合作新模式等方面率先破解改革难题,这为穗港澳台合作指明了方向。你们对穗港澳台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的分析,十分中肯,指出了下一步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你们提出的建议,为我市进一步深化与港澳台的全方位合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

一、推动金融互补合作,搭建产融合作平台

近年来,穗港澳台金融合作步伐进一步加快。2015年,台湾银行、台湾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在广州设立分行并正式开业,填补了广州台资银行的空白;香港创兴银行获批在广州筹建分行。截至2015年末,港资银行共在广州设立41家营业机构,港资银行在广州设立的分行在广东省内共设立异地支行34家。目前广州与港澳地区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占全市的比例约七成左右。自2014年底开展跨国企业集团跨境人民币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以来,截至2016年1月,共有4家在穗经营的港澳资跨国企业集团办理了该项业务,累计结算量达29.9亿元人民币。

广州正在大力完善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下一步将充分学习借鉴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加快金融业的创新发展;学习借鉴香港作为亚洲地区的财富管理中心的经验,谋划建设全国性的财富管理中心,探索与香港共建服务全国、面向亚太的财富管理中心;围绕“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探索与港澳台共同设立“海上丝绸之路”人民币投贷基金,扩大对东南亚、南亚等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影响;谋划建设绿色金融试验区,吸引港澳台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广州发展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排放权交易等绿色金融综合服务业务,引导资本投入到环保、节能、清洁能源和交通等绿色产业,并探索穗港两地共同举办绿色金融论坛;用好用足国家赋予南沙自贸试验片区的金融先行先试政策,促进穗澳台金融市场深度融合,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放宽港澳台金融机构在广州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的持股比例限制,降低保险类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允许试行独资经营;进一步推动跨境人民币双向融资、跨境个人投资、跨境金融资产交易、跨境消费金融业务等取得新突破;推动穗港澳台在金融领域的人才共享、业务共享、管道共享、金融资源共享等方面展开合作,为四地金融人才的交流发展创造更加便利的条件,为金融机构搭建更多业务共享、资源互通的平台,利用双方的管道优势共同拓展海外市场和投资内地优势项目。通过四地的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打造穗深港澳台金融走廊,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金融城市群。

二、强化扶持中小企业,推动港澳台资企业转型升级

近年来,针对港澳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调研和企业帮扶活动,从加强引导、政策支持、产业扶持、融资支持等方面开展工作。我市每年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12亿元、产业投资引导资金8亿元、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54亿元、新业态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商务及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并安排了“三年三千万”的台资企业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启动了“广州市促进台资企业科技创新与转型升级服务中心”展厅项目,鼓励、支持港澳台资企业在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开发新产品、改造生产线等方面进行转升级。相关区也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如南沙开发区出台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办法》等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积极引导、辅导港澳台资企业申请上述资金扶持,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市财政部门也将视财力情况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穗港台合作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收费清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协调国家和省在港澳台高端人才个人所得税方面给予优惠,促进穗港澳台服务业合作。

三、推动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宽穗港澳台合作领域

近年来,穗港澳在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等合作机制框架下,加强了三地政府、业界之间的日常联络,推进具体政策对接和项目合作。去年,三地就共同推进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建设,加强专业服务和人才融合、促进跨境电商标准互认、开展金融合作,以及深化经贸、创新、会展、旅游等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同时,成功争取天河中央商务区、海珠区列为省首批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工作重点示范基地。去年底,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15〕29号),制定了推进穗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穗台服务业合作进程也在稳步推进,去年两地共同举办了“穗台金融论坛”、“穗台健康医疗论坛”等交流活动,落实了一批服务业合作项目。

今年2月,我市获国务院批准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目前试点方案已报省政府审批。下一步,我们将以为此契机,加快构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1+5”政策体系,打造以南沙自贸试验片区为核心和由服务贸易总部经济示范区、保税业务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功能区组成的“1+3”创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建立穗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合作平台,探索“共建标准体系、共享创新模式、共推监管机制”的穗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合作机制;建设南沙自贸试验片区“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争取开展穗港澳职业技能“一试三证”制度创新试点,通过一次鉴定考核同时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香港(澳门)官方资格证书及国际权威认证资格证书;推进法律服务和建筑服务对港澳进一步开放,争取国家支持进一步扩大穗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探索内地与香港建筑设计行业双向开放;试点开展引进外籍家政服务模式;在广州开发区(中新知识城和科学城两个片区)和南沙自贸试验片区等地建设穗港澳金融服务数据中心。结合广州正在谋划建设的国际会、展、奖目的地布局,联手港澳,加强会展业合作,共同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专业展会,吸引国际性会议在广州举办。积极推动广州保税区、白云机场综保区、番禺莲花山服务贸易综合产业区3个市级示范基地争取入围第二批省级示范基地。

在对台合作方面,编制对台经贸合作目录,积极引进台湾的新兴产业、智慧产业和重点服务业,并打造“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实施“台湾青年创业广州梦工场”计划,在白云区建设汇龙(台湾)青年创业中心,在天河区建设台湾智慧生活馆及青年众创空间,在国际生物岛建设穗台生物技术合作基地等。

四、联手港澳台,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

穗港澳在双向投资方面的合作有着深厚的基础,并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改革开放以来,港资企业在广州的直接投资占广州吸收外资的六成多,广州企业到香港投资金额占广州境外投资额的五成左右,并且近年来仍然保持着增长的势头。澳门、台湾和广州的经贸合作也十分紧密,贸易往来频繁,双向投资活跃。同时,近几年来,广州和香港、澳门的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商协会多次紧密合作,共同在港澳地区、欧洲、东南亚举办投资贸易交流推介活动,联手拓展境外双向投资和贸易市场,三地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合作经验。

下一步,广州和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贸易促进机构、商协会、企业将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拓宽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重点在三个方面扩大合作成果:一是共同建设大珠三角湾区。结合广州的国际航运、航空和科技创新枢纽,以南沙自贸试验片区、空港经济区、中新知识城等平台为依托,通过共建合作园区和产业园区、吸引港澳台高端高质高新企业投资、密切现代服务业合作和人才交流合作,打造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竞争合作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区域。二是共同开拓和辐射泛珠三角腹地。充分利用今年3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指导意见》印发实施,将包括港澳地区在内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契机,积极与国家和省相关部门对接,争取将穗港澳合作的重大项目、重要平台列入国家战略加以推进。同时,充分利用泛珠合作机制,推动穗港澳企业共同在泛珠区域进行投资贸易布局,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助力三地企业做大做强。三是共同拓展境外投资贸易市场。以国家“一带一路”和自贸区战略为指引,充分借助港澳台企业的国际化运营网络和投资经验,与央企、大型民企和我市境外投资企业在海外布局的产业园区、合作园区资源结合,推动穗港澳台企业“抱团出海”,共同拓展境外投资贸易市场。

五、以南沙自贸试验片区为依托,创新穗港澳台合作机制

(一)引入港澳台企业参与自贸区建设

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已与香港贸发局、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中华出入口商会等法定机构及商协会,以及会计、律师、建筑师等专业公会和学会的各业界人士充分接触,洽谈合作建设的事宜。下一步,将以粤港深度合作区建设为抓手,在城市规划、运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商事管理、社会治理服务等方面积极对接港澳标准和办事规则,合作发展资讯科技、专业服务、航运物流、研发制造等粤港优势产业,优化粤港澳口岸通关环境,推动穗港检测结果互认,推进与港澳社会领域合作,促进人员、资本、信息等服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形成粤港澳合作新格局。与台湾合作方面,南沙区将紧密联络台湾地区各商会、金融机构、农会、文化社团、联谊会、协会等组织,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平台,大力从台湾引资、引技、引智,促进南沙经济快速发展。

(二)建设企业“走出去”服务平台

南沙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开展全球路演招商,成功举办国际航运圆桌会议、港口城市发展合作高端论坛,与汉堡港等德国重要港口城市结成枢纽辐射型合作关系;与香港中国商会达成合作意向,合作建设面向东南亚的“走出去”投资服务体系;已搭建完成广东省企业境外投资综合服务平台,依托该平台对企业境外投资进行管理。

(三)推进专业服务领域资格互认

南沙自贸区与港澳在专业服务业资格互认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例如,在会计服务方面,符合条件的香港专业人士可豁免内地注册会计师考试中的《会计》、《审计》等四门考试科目。此外,省也明确允许南沙赋予港澳专业人士便利从业(执业)等政策。下一步,将重点推动跨境高端专业人才流动,打造港澳专业服务向内地拓展的桥头堡。在自贸区框架下,争取在专业服务等领域对港澳投资者实行更大程度的开放,推动与港澳专业服务资格互认,吸引一批法律、会计、航运、建筑、测量等专业服务提供者落户南沙,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欢迎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提升穗港澳台合作水平共同努力。

 

广州市商务委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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