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广州市商务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520247号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5-05-21 16:00:00 来源:本网 字号:

穗经贸函〔2015〕88号


陈少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专业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的建议》(第201520247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去年以来,我市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专题座谈会要求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广州市专业市场管线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并将“三小”场所违规住人问题作为市场整治的着力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通道不通畅、设施不齐备等问题。

一、关于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专业批发市场产业布局

一是政策引导,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市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专业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穗府〔2014〕7号),明确提出以规范提升存量市场、禁止中心城区新开办增量市场为主要任务,依照“属地管理、市区联动,试点推进、典型示范,规范提升、整合转型”的原则,分类指导,采取原地转型、关闭搬迁、业态转营和规划调整等方式,推动我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同时,根据专业市场的发展实际,我市商务部门编制出台了《广州市专业市场转型升级评价试行办法》,组织一批有条件的市场按照评价办法要求,狠抓硬件升级,提升服务功能,全面开展示范专业市场创建,已认定了15家示范专业市场,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专业市场发展层次。以电子商务为切入点,引导专业市场开展电子商务摸索,推动传统专业市场向“电商化”、“展贸化”转型升级,依托皮革皮具、酒店用品等优势行业,积极打造一批内外贸结合专业市场;着力推动专业市场与物流园区开展对接,引导解放南路、一德路、新港西路、梓元岗等区域批发市场群与林安物流等专业物流企业对接,以物流快递化、仓储智能化的方式在城市外围设置专门货物仓储配送区域,逐步分离物流和商流,在推进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的同时,促进专业市场交易的展贸型写字楼化发展。

三是编制规划,优化市场发展布局。市商务委、交委、国土规划委正联合编制《广州市专业市场及配套货运站场和仓储布局规划》。对全市专业市场进行整体规划布局和通盘研究,一方面结合城市功能优化、调整批发市场的总体布局,引导货运站场、物流园区与中心城区专业市场对接,推进专业市场物流功能快递化发展;安排配套的货运站场扩大或增设仓储功能,推进专业市场仓储智能化发展,推动中心城区存量市场商流、物流分离;另一方面按照现代展贸市场建设标准和发展要求,通过现代信息化物流和仓储技术的支撑,促进专业市场交易模式向展贸型写字楼化发展,同时在外围城区规划建设批发市场优先发展区,逐步引导中心城区不符合规划以及与城市管理不相适应的存量市场向周边搬迁转移。

下一步,将继续以各属地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市有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法律政策以及批发市场布局规划,以专业市场物流快递化和仓储智能化的建设应用为突破,加快推进物流公共仓、周转仓规划选址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配套,提升市场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市场转型升级。

二、关于强化系统治理,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基础建设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各专业批发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制定执行消防规范、强化技防措施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为市场转型升级和规范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一是制定专业批发市场及城中村整治标准规范。针对专业批发市场隐患突出,执法依据不充分的实际,公安消防部门发布《关于开展对具有生产功能住宅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通告》,明确有关专业市场、“住改仓”整治的标准和街道、村居、物业单位、业主、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并正在编制广州市《大型专业批发市场设计防火规范》,结合我市专业市场消防安全现状,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地方防火技术规范。同时,结合省政府挂牌督办的白云区三元里街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我市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人员协助研制开发了专业批发市场时控开关,对专业批发市场实行自动限时供电、断电,以限时清理市场内“住改仓”场所的滞留人员。

二是严格规范专业批发市场技防措施。公安消防部门制定出台了《简易喷淋设计规范》地方标准,针对专业批发市场先天性消防系统不完善等问题,通过采取安装简易喷淋等技防手段,既节约企业成本,又能有效提高建筑、场所耐火能力;针对专业批发市场违规住人问题,明确住人场所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必须完全物理隔离,安装独立报警装置、简易喷淋设施,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栅栏,确保逃生出口和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对达不到防火分隔的商铺,坚决杜绝住宿,严格控制存货量。督促市场商铺对电气线路进行套管保护,协调供电部门对市场线路进行更新改造。

三是加强专业批发市场日常监督管理。我市公安消防部门不断强化对专业批发市场的消防监督管理,督促市场严格落实每两小时巡查、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值班、消防设施委托专业消防公司维护保养等制度;并明确消防监督员对专业批发市场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首创了“10、30、60”消防监督检查模式,对人员密集场所按到场工作情况实施10分钟、30分钟、60分钟的分级监管的模式。通过这些方式方法,有效推动了专业批发市场监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倒逼市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广州市专业市场管线整治工作方案》以及城中村、专业批发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标准等,从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水源建设、“三小场所”整治、出租屋整治、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建立整治标准体系,继续强化对专业批发市场消防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三、关于综合治理,提升政府统一领导和部门联合监管效能

一是注重发挥政府主导和部门联动作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城中村、“住改商(仓)”、专业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明确各部门整治责任,部署具体工作措施。今年以来,市公安消防部门结合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提请市政府建立了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场所)分批挂牌督办制度,分2批对全市58家火灾隐患突出单位(市场)进行挂牌督办,目前,已有48家完成整改。其中,越秀区富都商贸大厦、荔湾区新中国大厦、天河区濂泉路服装批发市场由相关区领导挂帅督办,取得较好整治效果。

二是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专业批发市场、城中村、出租屋、“住改仓”等隐患突出问题作为消防安全“网格化”巡查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城中村”和专业批发市场整治工作,合理调整小网格的设置,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工作任务和相关责任,配发7323台网格化巡查终端开展常态化隐患巡查;结合“网格化”力量建设,大力推行“防消一体化”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我市专业批发市场必须建立志愿消防组织,大型批发市场要建立不少于10人的专职消防队,并按标准落实灭火救援器材装备的配置。

三是抓好源头治理,对规模小、档次低、业态落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小批发市场,市工商部门根据规划调整情况,及时做好登记注销工作,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行为的查处力度,

非常感谢你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专此函复。

 

广州市商务委
2015年5月22日

(联系人:李干洋,电话:83123982)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