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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5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7-12 09:57:58 来源:市商务局 字号:

黄少玉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为港企在穗生存与发展鼓劲,助推广州软实力提升的建议》(第2053号)收悉。非常感谢您为我市港资企业发展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经会同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市外办、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港资企业在穗投资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香港是我市第一大外资来源地,截至2019年6月,香港在穗直接投资设立企业累计25046家,合同外资1393.8亿美元,实际外资612.2亿美元,分别占全市外资企业家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外资金额的68.5%、77.0%和65.2%,项目主要集中在批发零售业、制造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领域。在穗港资企业为我市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2018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数据,港资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以及从业人员分别占全市外资企业的49.1%、46.7%和64.4%。在新形势下,加强穗港两地沟通,大力引进港资企业以及推动在穗港资企业转型升级,对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改革开放再出发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支持港资企业转型升级情况

(一)用足用好转型升级扶持政策。

我市有关各部门积极研究修订市本级资金政策,优化扶持政策,积极宣讲国家、省、市各级财政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资金政策。积极落实省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港澳加工贸易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自主品牌建设,对新设研发机构、创建自主品牌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落实促进进口专项扶持资金,引导企业扩大先进技术设备、紧缺原材料和技术进口;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关于提高出口退税率、降低进口关税、提高口岸贸易便利化水平、降低企业增值税税率、推动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等政策,促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和扩大进出口。

(二)推动港资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

今年将继续积极联系省商务厅与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负责人和销售人员进行沟通对接,宣传加工贸易相关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问题;继续组织企业参加“高交会”“海博会”“海丝会”等国内知名展会、博览会和境外展销活动。今年已组织企业参加省商务厅主办的“2019中国加工贸易博览会”,组织港澳企业及香港理工大学、霍英东研究院等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的高校参加“2019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转化了一批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汽车等国内外高科技前沿产业项目对接和落地企业。

(三)积极打造港资创业新平台。

我市以粤港澳大湾区机制创新为契机,积极打造推进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科学城、琶洲、天河智慧城、国际生物岛、南沙庆盛科技创新产业基地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建设港澳青年创业创新基地,推动南沙率先建设国际化的港澳创业就业试验区,推进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建设,提供接轨港澳的居住模式、公共服务和营商环境。截至目前,我市与港澳共建超过30个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加快推进与港澳科研物资、仪器设备跨境共享,压缩生物材料通关时间,国家超算广州中心新建前海、珠海等分中心,实现全面覆盖粤港澳大湾区11个城市,服务超过150个港澳团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足用好企业转型升级相关扶持政策以及落实好《广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鼓励和支持企业不断提高企业生产的科技含量,注重核心技术研发,通过科技创新,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引导企业适应新的发展模式,创新经营理念,创建自主品牌,加快企业国际化转型。

三、关于进一步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情况

广州市将营商环境改革列入我市打造全球企业投资首选地和最佳发展地的重点任务。去年以来,广州制定出台了《广州市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广州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为包括港资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营造更加便利、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企业投资便利化水平。

我市已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进一步压缩企业设立办理时限,企业开办时间压减至3个工作日以内,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减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减至50个工作日以内,企业退税时间和清税申办时间大幅压减,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缩三分之一。出台了促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及注销便利化等文件,开通商事登记“穗港通”和“穗澳通”以及工商登记与外资备案“一口办理”系统,申请人“足不出境”就可以办理商事登记及外商投资备案手续。2018年全市外商投资备案12324宗(含新设、变更),其中有5370家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以备案方式准入,基本实现国民待遇,占当年新设外商投资企业的99.9%。

(二)深入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以推广“单一窗口”为抓手推动贸易便利化改革,全球进出口商品质量溯源体系在13个APEC成员国贸易体系推广;在南沙自贸区建成“线上海关”样板间,在全国率先实施快速验放、国际船舶联合登临检查等改革举措,企业办事效率提高80%以上。打造“全球保管服务系统”,为各国贸易商提供跨越多国海关(多边界)的一站式报关服务。建设“全球优品国际分拨中心”,提供适应各类型国际贸易的供应链解决方案。广州各口岸作业现场已全面实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避免企业重复吊柜、二次移箱等。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去年已全面取消通关单,简化通关单证材料,由132种缩减至40种,精简70%,通关流程进一步简化,成本大幅压缩。

(三)进一步推动穗港澳服务业深化合作。

我市出台《广州市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将“探索南沙自贸试验区与港澳服务业深化合作”作为我市试点40项工作任务之一,明确将深入推进南沙自贸试验区与港澳服务的创新合作,重点建设粤港澳深度合作区,全面落实CEPA服务贸易协议,进一步对港澳服务业扩大开放。出台了《关于广州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在试验区内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参与境内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绿色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南沙引入CEPA框架下首家粤港合资证券公司。在法律服务领域,在南沙自贸片区设立全国第一家自贸区法院,在全国率先聘任港澳籍人民陪审员,成立首个粤港澳大湾区与自贸区法律专业委员会,成立了广州首家粤港合作联营律师事务所。

下一步,我市将对标最高最好最优,实施营商环境2.0改革,进一步推动城际商事服务协作,加快构建大湾区一体化市场准入环境,支持和服务港资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标香港公司注册制度及国际先进商事规则,推动商事制度深层次改革。深化商事登记“穗港通”“穗澳通”“穗台通”合作,探索对接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证件身份认证服务平台,为港澳台投资者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商事登记服务;三是深化CEPA下自贸试验区对港澳服务业开放,进一步降低港澳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机构的准入门槛,加快推进粤港澳服务行业管理标准、规则衔接以及从业人员资质互认。

四、加大金融开放与支持的情况

(一)构建港澳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体系。

为提高融资服务体系对港资企业的覆盖面,着力解决企业在贷款、审批等环节中面对的诸多问题,解决企业融资需求,我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广州市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关于加强金融支持广州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广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方案》、《关于促进广州市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等多项政策,加大对注册在广州的港澳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近期还将出台《广州市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着力提高对注册在广州的港澳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

(二)大力引进港澳资金融企业。

去年我市出台《关于广州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的实施意见》,提出包括放宽外资准入限制、降低港资澳资金融机构准入门槛在内的10条政策措施,支持港资在我市投资设立金融企业。支持港澳地区机构投资者按程序在试验区内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业务,参与境内绿色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绿色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探索绿色金融市场交易机构与国外交易所成立合资公司。建立与粤港澳商贸、旅游、物流、信息等服务贸易自由化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成立了粤港合资的广证恒生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香港创兴银行在南沙自贸片区也设立港资银行。

(三)支持港资企业参与我市发展建设。

支持香港企业共同推动我市经济发展,支持风险投资机构以市场化运作促进产业发展。设立粤港合资基金,与港资合作在全国先行先试开展合格境外一般合伙人(QFGP)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跨境业务试点,为港澳企业在内地投融资提供了便利化。目前,广州市首家外商股权投资企业(QFLP)——广州赛富兆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沙区首家及第二家中外合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南网建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俊粤港澳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等均已落户南沙。

下一步,我市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推进实施《广州市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着力提高我市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利性。继续扩大金融对外开放力度,争取监管部门支持推进穗港、穗澳互设金融机构,吸引香港国际知名投资机构、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在广州设立机构,成为广州金融服务体系的补充。

五、关于加强穗港合作沟通联系工作的情况

(一)穗港合作搭建招商平台。

市商务局联合广州人工智能行业协会、香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协会在香港举办穗港人工智能产业对接会,组织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园区等载体和企业与香港科技企业开展载体推介、企业对接和交流;充分利用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投资推广署、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门经济局等港澳投资促进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资源,借助香港、澳门链接国际资本市场优势,联合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有关区、产业园区和企业参加港澳地区高端峰会、贸易展览及推广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对接和引进优质项目落户广州。

(二)搭建穗港两地顶层科技合作机制。

进一步密切与香港高水平大学、团体的对接联系,已与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海外学人联合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推动香港科技成果在广州转化落地,近期正在加快与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建立合作关系。去年11月,广州市区块链产业协会、香港区块链产业协会和澳门大学创新中心三方携手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区块链联盟,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区块链技术和产业的发展。

(三)主动对接服务港资企业。

去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领导挂点联系服务外资及商贸领域重点企业(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市领导原则上每年走访挂点民营企业不少于 1 次。强化调查监测,了解企业存在的困难问题。通过开展企业精准服务、送政策上门、与企业高层对接等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解决出口退税、企业信用等级、商圈建设、人才落户、外出展览、税费减免等方面存在的难题。2018年底,市主要领导赴港与香港知名企业家、香港广州社团总会代表座谈,双方就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在营商环境建设、创新创业、互联互通、对外开放、人才交流、融合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通过高层对话,增进了了解,促进了合作。

下一步,我市有关部门将发挥穗港澳合作纽带和协调作用,利用穗港、穗澳合作专责小组平台,促进穗港澳三地政府部门就改进港澳资企业经营环境进行对接沟通;发挥穗港澳合作交流促进会作用,广泛联系港澳企业界人士,倾听诉求,协助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的困难和问题。开展穗港、穗澳联合招商,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香港投资推广署、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澳门经济局等港澳投资促进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合作互动,充分借助其全球办事处、国际性贸易展览及推广活动资源,联合组织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推介会议、投资专题研讨会、投资项目对接会等投资促进活动。

六、关于切实保障港资企业权益和稳定发展情况

按国家统一部署,我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积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一是广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清理步骤,组织开展了我市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二是整合设立全市各类非紧急类政府服务专线,以便民、智能、高效为服务理念,为公众和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政务咨询、民生诉求、政民互动、投诉举报、效能监察等公共服务,建立标准规范的事项处置流程,解决了之前各部门孤立处置投诉举报存在的“部门散、处置慢、沟通难”等问题,形成了政府服务热线统一受理企业市民诉求的服务格局;三是以“信用+监管”为核心推动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率先实施联合奖惩“一张单”管理,在全国率先应用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指数”;四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并实施《广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工作规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发建设全市统一“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减少重复监管、随意监管,加快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环保执法方面,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设项目环评批报的跟踪服务机制,对在穗港企投资建设的市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加强指导,推动项目尽早落地。

非常感谢您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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