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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76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19-08-27 02:43:54 来源:市商务局 字号:

A类

穗商务函〔2019〕1228号

黄家伦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建设葡语国家跨境电商平台,引领大湾区商业发展的建议》(第2076号)收悉。非常感谢您为我市跨境电商发展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经会同南沙区政府、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相关情况

(一)关于“携手澳门于南沙针对性建设葡语国家跨境电商平台”

一是市商务局与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于2016年6月30日,签订了《加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共同促进两地跨境电商领域的产业交流、企业合作、市场推广,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等。二是南沙区已初步建成葡语系国家商品展销暨青年跨境电商孵化综合服务平台,已与澳门商业协商合作会、中葡电子商务商会等6家澳门商协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入驻澳门中小企业27家,展品涵盖八个葡语系国家名优商品约404种,近1600件。三是支持南沙利用自贸试验区优势,开通“粤澳跨境电商直通车”,实现了CEPA框架下澳门跨境电商商品直发内地。四是利用“澳门广州缤纷产品展”等对接交流活动,组织我市有关行业协会、跨境电商企业等与澳门及葡语国家相关企业进行接洽,促成业务合作。

(二)关于“创品牌显个性,将跨境电商规划发展与广州城市发展战略结合起来”

一是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依托商标审查协作广州中心职能,为我市跨境电商等各类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办理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商标质押登记提供便捷通道,助力企业提升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自主知名品牌,发展品牌经济。二是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对涉港澳知名商标、大湾区老字号商标、国际知名品牌商标从注册审查环节起予以重点保护,防止“傍名牌”;加强网络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侵权假冒商品等违法行为。三是有关区已印发相关文件,出台有关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培育自主品牌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三)关于“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创新跨境电商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根据《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制定了细化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和政策创新清单、年度工作要点,建立了督办机制。出台《关于加快广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广州市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认定办法(试行)》等政策措施,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二是建设发展载体。鼓励各区,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打造“线下园区”。目前我市已在南沙、黄埔、花都等区认定8家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积极发挥园区集聚作用,促进产业发展。三是逐步完善核查机制。积极开展跨境电商商品派送信息核查。加强源头管控,多维度对平台企业开展核查工作, 2018 年,经核查,要求 291 家次企业限期整改,关闭 116 家电商平台数据传输通道,有效打击伪造电商平台行为。投入使用“跨境电商十微信应用”,有效防止消费者身份证盗用情况的发生。四是深化网络市场诚信建设和加大消费维权力度。以落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为抓手,完善消费纠纷异地处理机制,拓展维权合作内容,应用“红盾云桥”智能平台,开展跨区域消费维权协作转办工作,提高跨境电商消费纠纷的处理工作效能。建立部门间定期会商、协同执法、联合调研、联合约谈、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

(四)关于“创新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

一是营造风投创投机构发展的良好环境。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广州市促进风险投资市场规范发展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7〕17号),指导各区也出台各有特色的扶持政策,引导各类风投创投机构在穗集聚规范发展。目前,广州风投创投市场发展环境良好,政策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全市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机构有6100家、管理资金规模近 8600 亿元。我市鼓励各类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基金设立电商产业领域的基金,为我市电商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二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我市有关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出台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目前正处于调研和政策草拟阶段。

(五)关于“加强跨境电商税收扶持和保障”

一是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辅导,落实跨境电商出口退(免)税及免税政策,成功办理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退(免)税。“无票免税”政策出台后,市商务局联合市税务局,组织政策宣讲会,辅导企业申报免税,并积极推动试行。二是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在全国率先实现从退税申报到国库退库全流程无纸化管理。对分类管理为一至三类出口企业全面实行无纸化管理,加快了退税办理进度。目前无纸化申报应用率提升至97%,出口企业平均退税办理时间压缩到9个工作日内办结。三是严格按照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对出口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出台后,全市有近3500户出口企业调升了管理类别,获得了税务机关更优质的出口退(免)税服务。

(六)关于“加强电商人才培育”

一是对接广州本地院校,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养。我市现有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等 5 所高校、25所中等职业学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各校坚持“学商一体、行业先导”的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获商务部“全国跨境电商校行企合作教育示范基地”和教育部“全国高校跨境电商师资培训基地”授牌。二是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开设电子商务师培训课程,支持企业员工参加电子商务师职业技能培训。三是支持亚太电子商务研究院等本地研究机构进行跨境电商行业研究,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训。四是积极推进电子商务创业基地认定工作。我市近年来认定专注跨境电子商务的创业基地2家,包括友利电商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美东电子商务产业园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累计入驻实体269家,累计带动就业8652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研究建设葡语国家跨境电商平台。一是支持南沙区继续完善葡语系国家商品展销暨青年跨境电商孵化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与澳门合作的展示窗口。二是支持南沙区与澳门合作建设全国首个面积最大的葡语系国家商品展示销售综合平台,实现商品线下展示、直购体验、跨境电商创业孵化及葡语系国家和澳门地区文化展示等功能,打造南沙自贸区与澳门合作的展示窗口。三是研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或其他主体,建设葡语国家跨境电商平台,或者在葡语国家建立具备仓储、展示等功能为一体的海外运营中心,降低我国与葡语国家交易成本,拓展内地省市与葡语国家合作渠道等。

(二)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品牌创建。一是指导跨境电商企业完善交易规则和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加强内部运营管理,树立品牌创建和商标保护意识。二是研讨探讨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重点品牌市场创拓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三是适时开展跨境电商品牌(战略)评比、评奖等活动,对跨境电商品牌创设予以激励。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服务。一是积极沟通协调海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通关监管模式,提升我市跨境电商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二是对接税务部门,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电商零售出口企业,落实“无票免税”政策。在国家出台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后,加快研究出台相应实施细则,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三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商标保护和消费维权区域协作,聚力打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跨境电商监管服务机制。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企业年报公示和涉网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抓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五是依托我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执法协作联动,加大网络市场消费维权和监管执法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

(四)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为我市跨境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二是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究推进降低跨境电商保额,提高跨境电商企业授信。

(五)进一步加强电商人才培育工作。一是继续深入推进产教融合与校行企一体办学。二是以企业真实项目的方式探索推进“三进阶”的人才培养模式。三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拓宽技能成才的路子。四是深化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贯彻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

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与我们共同推进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广州市商务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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