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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403240073)

发布日期:2014-04-16 16:00:00 来源:广州市商务委 字号: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网上竞价,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采购文件具体如下:

1. 本项目采购清单受理编号:201403240073。

2. 项目编号:gzit2014-xj001460。

3. 项目名称: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上竞价采购项目(201403240073)。

4. 采购内容:采购办公软件等一批。

5. 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 联系人:湛荣培; 联系电话:88902106; 传真:81098727。

6. 本项目实施地点: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8号。

7. 报价供应商递交网上报价信息开始及截止时间:2014年04月14日10时00分至2014年04月14日16时00分

8.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项目《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9. 项目具体要求:

9.1   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元。

9.2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设备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9.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9.4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机关软件资产管理的意见》(财行〔2011〕7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9.5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9.6   需求列表:

供应商须知

一、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二、项目工期要求:

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十个自然日内完成供货和验收。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三)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四)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报价响应原则:

(一)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二)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三)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四)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一)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二)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三)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四)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五)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一)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二)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

(四)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交易中心系统内。

(五)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八、支付方式:

采购人验收货物合格后十五天内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给采购人,再由采购人支付货款。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交易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需求列表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知:
1
、为确保所投产品的渠道合法性和质量性,报价供应商必需对技术参数及服务的条款一一响应,并列出详细的技术参数和服务条款,以便我单位选择时作参考,含糊不清或照抄参数者我单位有权不选择。
2
、为保障服务质量,报价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交原系统开发商的一年期售后服务承诺函,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处理。如无授权强行应标弄虚作假而影响到采购人的需求时间,采购人可以无条件中止,并向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投诉并追究损失。任何以总代理或者总经销形式的授权均无效。
3
、无论何种原因,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其产生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必将承担;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再与采购人谈判或者因弄虚作假等造成耽误时间、影响项目采购实施的必将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供应商业绩要求

 

商品分类

数量

单位

 

办公软件

1

 

 

最高限价

450000

 

采购需求

该项目的具体需求均相当于或优于所列指标(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在响应参数中准确列明所报产品设备的商品名称、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产地信息、(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节能证书编号)。
对供应商的商务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网上竞价会员,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信息工程网上竞价采购试行规程》和《广州市政府采购信息工程网上竞价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严格履行《协议书》以及本《供应商须知》的相关约定条款。
二、项目工期要求:
维护期一年;
三、成交原则: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相关规定:
(
)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发布的《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采〔200817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时,必须列明所报产品的产地。若供应商所报产品是产自关境外,且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未有特殊要求并将相关核准文件送至我中心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
) 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有关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中凡涉及到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产品的,报价供应商必须在报价响应时明确列明具体产品的节能证书编号。
(
) 根据《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产品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和《广东省版权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粤权联〔2012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涉及软件产品的,必须采购和使用正版软件,项目中涉及计算机(含服务器)办公设备的,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
)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价时除了必须出具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等原件扫描件外,还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
五、报价响应原则:
(
)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响应还应包括保证产品正常运行所需配置的正版软件,相关辅件、组件、耗材等。
(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时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
) 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技术参数及相关条款作一一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报价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承诺项目采购文件中所附合同主要条款。
(
) 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或者响应不规范,内容不完整,表述含糊不清、不确切、有歧义,或者经核实所响应产品型号、参数与其原厂产品信息不相符,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伪造、变造证明材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六、供应商须提供的服务:
(
)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产品必须是原生产厂商直接发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以及相应的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产品到达采购单位时,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需求的要求和报价响应的承诺,将产品、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的应用培训,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验货。
(
) 本项目产品的质量保修期默认为自验收通过之日起,所投产品原厂(整机)免费上门保修三年(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本须知所称免费上门是指供应商派工作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产品使用现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可预见的灾难性破坏、损坏或者被盗,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病毒或者由于采购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产品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但可与供应商协商解决。保修期内,若产品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保修期相应顺延,若停用时间累计超过三十天则保修期重新计算。
(
) 产品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应在接到产品故障报修后四小时内响应,一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两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若故障检修两个工作日后仍无法排除的,供应商应在故障报修两个工作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低于故障规格型号档次的替代产品供采购人使用,直至原产品故障排除为止。
(
) 若供应商未能在产品故障报修后三个月内排除故障的、或者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则供应商应自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
) 供应商负责产品的稳定性,负责免费上门更换产品硬件故障部件或修改出错的软件系统, 负责所有由供应商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一年内享有免费升级服务。供应商应为本项目产品提供终身上门维护服务,保修期外产品出现故障需更换配件,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产品更换配件,只收取配件的成本费。供应商应免费上门为采购人提供产品的应用和维护培训。
七、供应商须承诺以下条款:
(
) 成交结果公告在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缴纳项目成交服务费,并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
(
)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网站(www.it-tender.gov.cn)上发出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因供应商的原因未能及时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将有权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
)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对应合同正本的扫描图片(加盖双方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 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六十日内及时将对应的项目验收报告扫描图片(加盖公章)提交到招投标中心系统内。
(
) 任何有关本项目之事宜,应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招投标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八、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支付流程预付合同总价的50%;维护期满,项目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价的45%;项目通过符合性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支付流程,支付合同总价的5%。
九、成交服务费:
项目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招投标中心交纳相当于该项目成交金额1.2%的成交服务费。
十、相关责任:
各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该项目的采购需求,对该项目的技术参数和相关条款作完全实质性响应。无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未能按时按承诺履行项目报价响应条款、内容的,或者提出放弃成交、更改报价等影响项目的采购实施或工作进度的情况的,将被停止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停止的规则:第一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三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二次,立即停止其当月及之后六个月的网上竞价会员资格;第三次,立即停止其本月网上竞价会员资格并永久取消其网上竞价会员资格。
本项目内容是对我单位现在的系统硬件、应用系统等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周期为一年,项目内容包括:
1. oa
系统、办公秘书系统维护;
2.
政府网站、内网、邮件系统维护;
3.
外商投资网上审批系统维护;
4.
服务质量及保障;

一、 详细需求
(
)oa系统、办公秘书系统
办公自动化(oa)系统
1
.日常维护
1
)对人员调整和角色变更需求提供维护;
2
)为oa系统中各功能模块提供特殊管理服务,例如为发文、收文、投诉管理、咨询管理、局长信箱、固定资产申购、固定资产转移、固定资产报废、特殊用品申购,车辆管理、会议室管理、处室费用登记、图书借阅、外出请示、专项资金、局领导事务安排和内部事项等功能,提供环节迁移(不包括流程调整)意见修改表单数据修改(不包括表单结构调整)附件和正文增删改权限更改文档解锁删除文档正文模板增删改数据统计数据导出等服务。
3
)系统业务数据统计
4
)在运维期间,对用户环境(操作系统、浏览器、办公office组件)重大变动,提前做好系统评测,及时提供oa系统兼容性预警报告和应急策略。
5
)每月与甲方一起检查oa系统的备份作业完成情况。
2
.程序模板维护
1
)不多于6个的普通查询统计程序模板维护。
2
)不多于4oa系统的非原有核心流程调整和核心数据项调整需求。
3
.突发性维护
指系统在正常运行时,突发性的出现系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不同程度的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由甲方及时知会乙方进行维护。在乙方提供的服务器环境中重新部署oa系统数据库(oracle 10g)和服务器程序(tomcat6jdk6)。
办公秘书系统
1.
日常维护
1
)办公秘书用户权限、资源设置;
2
)系统bug修正;
3
)办公秘书升级下载及安装技术支持。
2.
程序模板维护
1
)单点登录、提醒网关接口程序模板维护;
2
)提醒信息显示程序模板维护;
3
)系统兼容性和稳定性维护;
3
.突发性维护
指系统在正常运行时,突发性的出现系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不同程度的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由甲方及时知会乙方进行维护。在乙方提供的服务器环境中重新部署办公秘书。
其他
1.
所有的运维内容需在我局运维管理系统中登记。
2.
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运维报告及维护记录。

(二)政府网站、内网、邮件系统
政府网站、内网系统
1
.日常维护
1
)政府网站栏目的增删改、信息发布系统人员权限和角色变更需求的日常维护;
2
)提供发布文章数据统计和导出;
3
)为文章内容、附件、发布时间调整和需紧急发布文章提供维护;
4
)网站文字、多媒体、图片等信息维护,如重大事件页面、突发事件及节假日庆祝等活动页面设计制作、网站首页广告栏位置的广告设计制作、网站首页友情链接的图片链接的设计制作。
5
)每月定期检测政府网站存在的安全漏洞,如sql注入、信息泄露、弱密码、跨站脚本编注等,并采取增加对输入值校验、增强网站目录防护、强化密码保护等措施对网站进行加固,增强网站抗攻击能力。
2
.程序模板维护
网站的优化改善服务:根据年度政务网站评比标准对网站重新规划与维护,主要工作包括:
1
)政务网站第三方年度预评估
对局政府网站进行绩效第三方评估。
 2
2个信息发布类专题版面的制作,包含:
n
美工样式设计
 
信息显示页面程序模板维护
n
 
结构及栏目设计、调试、初始化n
 
文章数据初始化n
 3
2个个性功能程序模板维护。n
3
.突发性维护
指系统在正常运行时,突发性的出现系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不同程度的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由甲方及时知会乙方进行维护。在乙方提供的服务器环境中重新部署政府网站和信息发布系统数据库和服务器程序(iistomcatjdk5)。

邮件系统
1.
日常维护
1
)每周两次在指定黑名单查询网站,对邮件服务器域名、ip进行黑名单检查,并在每周五向甲方提供检测记录报告。
2
)每月定期检测我局邮箱与主要外部邮箱间互发(如hotmail,yahoo,qq,16321cn,广州市政务邮箱等),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
3
)每周至少1次,定期到用户实际使用环境对邮件系统使用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用户意见,并在每次巡查当日或次日向甲方运维管理人员提供巡查记录。
4
)对邮件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包括:邮件收发问题、web管理页面打不开、附件不能下载等。邮件系统本身的bug类问题,应及时协调邮件系统厂商修改或通过系统配置解决(如涉及厂商额外功能开发费用的,不在本维护合同预算中);其他对于邮件系统出现的不可预知问题,应联合用户方的基础设施运维方进行问题跟踪、分析及定位,并提出解决方案或找到问题完善点。
5
)每月定期检查用户容量,至少2次,对于邮件数量超过一定数量或者容量快达到上限的用户,采对面对面或邮件通知方式通知用户。
6
)用户权限、资源设置;
7
)有关邮件系统技术维护的对外事务协调;
2.
突发性维护
指系统在正常运行时,突发性的出现系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不同程度的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由甲方及时知会乙方进行维护。在乙方提供的服务器环境中重新部署。
注:以上维护不包含系统功能增加、技术接口增加与优化、技术性功能测试工作。

(三)外商投资网上审批系统
1
.日常维护
1
)对市局和各区县人员调整和角色变更需求提供维护;
2
)为企业用户和各区外资审批人员提供系统操作(非业务相关)的电话咨询指导、远程协助(包括邮件和qq)和账号密码查询重置;
3
)为市局用户提供现场系统故障处理和系统操作指导;
4
)为系统提供特殊管理服务,包括:撤销申请、环节迁移(不包括流程调整)、表单数据修改(不包括表单结构调整)、数据重发外部系统、审批意见修改、申请的审批权限修改、节假日设置、行业国别代码维护、币种汇率维护、项目分发规则调整、限制类商品关键字调整、禁止类商品关键字调整、材料清单设置、格式化章程合同协议调整、小助手提示文字修改。
5
)定期检查本系统与外部系统数据接口的传送情况(每月至少两次),包括商务部系统、工商局、商事管理平台、监察和网办系统、短信平台等。
6
)每月定期对系统进行安全漏洞检查。
7
)配合使用部门做好系统完善,功能增强等的技术需求评估。
2
.系统业务数据统计
1
)每周提供一周数据统计报表。包括各区县项目累计、每周数据增长情况、格式化合同章程使用情况。
2
)每季度(3个月)提供外资处与市局的项目统计和oa收发文统计报表。
3
.程序模板维护
 1
)非核心数据项、模板调整需求,包含:
n
≤15
个数据项名称调整;
≤15
个数据选项增删改和顺序调整;
≤15
个数据项默认值设置;
≤15
个数据项填写方式更改(不涉及表单结构调整,流程调整和数据判断调整)。
 2
)非核心功能模块完善。
n
≤20
个界面提示性文字新增和更改;
功能优化微调,例如:按钮隐藏、添加公告文件下载链接、增加数据校验规则。
3
)流程或者数据项的微调(不涉及重大流程调整或者核心数据项的增删改)
≤3
个业务处理流程的微调或简单查询功能增加;
≤5
个核心业务数据项的增删改;
4
)对格式化章程合同协议模板的维护 ,维护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协议模板相关的ui、系统业务逻辑模板、系统流程模板、模板公式等,具体协议模板包含如下(共123项):
序号 大类 小类 模板名称
1
设立 企业新设 独资企业新设章程模板
2
设立 企业新设 合资企业新设章程模板
3
设立 企业新设 合资企业新设合同模板
4
设立 企业新设 合作企业新设章程模板
5
设立 企业新设 合作企业新设合同模板
6
设立 股权并购 独资企业股权并购章程模板
7
设立 股权并购 独资企业股权并购协议模板
8
设立 股权并购 合资企业股权并购章程模板
9
设立 股权并购 合资企业股权并购合同模板
10
设立 股权并购 合资企业股权并购协议模板
11
设立 股权并购 合作企业股权并购章程模板
12
设立 股权并购 合作企业股权并购合同模板
13
设立 股权并购 合作企业股权并购协议模板
14
设立 增资并购 独资企业增资并购章程模板
15
设立 增资并购 独资企业增资并购协议模板
16
设立 增资并购 合资企业增资并购章程模板
17
设立 增资并购 合资企业增资并购合同模板
18
设立 增资并购 合资企业增资并购协议模板
19
设立 增资并购 合作企业增资并购章程模板
20
设立 增资并购 合作企业增资并购合同模板
21
设立 增资并购 合作企业增资并购协议模板
22
设立 资产并购 独资企业资产并购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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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资产并购 独资企业资产并购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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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资产并购 合资企业资产并购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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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资产并购 合资企业资产并购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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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资产并购 合资企业资产并购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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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资产并购 合作企业资产并购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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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资产并购 合作企业资产并购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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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 资产并购 合作企业资产并购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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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独资企业股权变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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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独资企业股权变更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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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合资企业股权变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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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合资企业资产并购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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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合资企业股权变更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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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合作企业股权变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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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合作企业股权变更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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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变更 合作企业股权变更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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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独资企业增资变更章程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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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独资企业增资变更协议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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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资企业增资变更章程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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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资企业增资变更合同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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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资企业增资变更协议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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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作企业增资变更章程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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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作企业增资变更合同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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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作企业增资变更协议模板(投权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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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独资企业增资变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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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独资企业增资变更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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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资企业增资变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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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资企业增资并购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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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资企业增资变更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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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作企业增资变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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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作企业增资变更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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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增资变更 合作企业增资变更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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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存续分立 独资企业存续分立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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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存续分立 合资企业存续分立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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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存续分立 合资企业存续分立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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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存续分立 合作企业存续分立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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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存续分立 合作企业存续分立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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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解散分立 独资企业解散分立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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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解散分立 合资企业解散分立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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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解散分立 合资企业解散分立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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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解散分立 合作企业解散分立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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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解散分立 合作企业解散分立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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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合并 独资企业公司合并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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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合并 合资企业公司合并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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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合并 合资企业公司合并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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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合并 合作企业公司合并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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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合并 合作企业公司合并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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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转制 独资企业公司转制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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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转制 合资企业公司转制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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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转制 合资企业公司转制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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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转制 合作企业公司转制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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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公司转制 合作企业公司转制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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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减资 独资企业减资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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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减资 合资企业减资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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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减资 合资企业减资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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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减资 合作企业减资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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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减资 合作企业减资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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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出资方式 独资企业变更出资方式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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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出资方式 合资企业变更出资方式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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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出资方式 合资企业变更出资方式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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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出资方式 合作企业变更出资方式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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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出资方式 合作企业变更出资方式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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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 独资企业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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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 合资企业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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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 合资企业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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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 合作企业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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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 合作企业变更投资者出资期限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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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 独资企业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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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 合资企业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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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 合资企业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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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 合作企业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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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 合作企业变更股东会或董事会人数、构成及议事规则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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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独资企业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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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资企业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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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资企业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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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作企业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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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作企业同一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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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独资企业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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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资企业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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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资企业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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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作企业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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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 合作企业跨审批机关变更注册地址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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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名称 独资企业变更投资者名称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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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名称 合资企业变更投资者名称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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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名称 合资企业变更投资者名称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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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名称 合作企业变更投资者名称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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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投资者名称 合作企业变更投资者名称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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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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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合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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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合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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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变更经营范围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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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合作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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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期限 独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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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期限 合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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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期限 合资企业变更经营期限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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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变更经营期限 合作企业变更经营期限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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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质押 独资企业股权质押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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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质押 合资企业股权质押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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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质押 合资企业股权质押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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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质押 合作企业股权质押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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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股权质押 合作企业股权质押合同模板
注:考虑到系统实际使用情况,对系统各类用户(市局外资处、各区用户、企业用户)需求的快速响应,供应商必须做到格式化章程合同协议模板修改过程中,不影响用户的实时操作,不影响旧的业务数据使用。
4
.突发性维护
指系统在正常运行时,突发性的出现系统故障或运行不正常,不同程度的影响用户使用的情况下,由甲方及时知会乙方进行维护。在乙方提供的服务器环境中重新部署外商投资网上审批系统数据库和服务器程序(tomcatjdk5)。
5.
运维登记及报告
1
)所有的运维内容在我局运维管理系统中登记。
2
)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运维报告及运维内容明细表。
3
)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外部系统数据交换情况汇总表
4
)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系统安全漏洞检查情况

(
) 服务质量及保障要求
1)维护期:一年
2)供应商必须承诺要为本项目工作日提供5×8小时的驻场人员不少于2名(临时请假离开时,要有专人替补);后台it服务的项目组人员4名。
3)对于服务请求,在工作时间,接障后技术人员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单位办公室,8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紧急、特殊的服务要求应能10分钟内到达现场,在2小时内解决并完成服务需求。
4)技术人员响应时限:接障后技术支持人员必须在5分钟内做出响应,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应能在30分钟内准确诊断并告知用户故障原因,并向最终用户解释故障发生原因,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拟采取的措施。
5)对原系统功能的维护和程序模板调整时,不能做超过2小时的停机服务,必须保障原系统正常运行。不能破坏原系统的数据结构,保证原系统数据与维护后的系统相兼容。
6)出现重大故障时,如采购人系统所在服务器硬件需要送修时,必须承诺可在4小时内把原系统环境及数据可迁移到其它临时服务器或存贮设备上,并保护好再送维修。
7)在采购人出现应用系统紧急变更、关键设备因故障紧急更换、后台系统重大故障等应急支持需求时做到7*24小时响应并到现场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交通、伙食、通讯、加班补贴等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中。
8)在服务期间,单位监管部门接到对供应商有效投诉超过5次,采购人有权中止与维护方的合约。
9)在出现复杂故障时,有义务和责任配合其他运维方共同排查故障,分析并解决问题。
10)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应配合做好系统的运维工作,有必要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值班。

 

10. 本项目合同附件:gzit2014-xj001460-ht(请点击打开浏览)。

11. 有关此次竞价项目之事宜,可通过系统或者以书面(加盖公章)、传真(加盖公章)形式向交易中心查询、反映、确认(通过电话等其他形式查询、反映、确认之事项无效)。

?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

? 传真:020-28866407

? email:gztender@gz.gov.cn

? 联系人:蔡葆沣

? 联系电话:020-28866116

?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

?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30时-5:00时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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