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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日期:2024-05-28 10:12:02 来源:广州市产促会、广州市楼促会 字号:

  为充分发挥商务写字楼作为招商载体的重要作用,通过以楼聚链、以链促产、以产兴城模式推动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由广州市楼宇经济促进会组织开展的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正式启动。申报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对于单一业主的商务写字楼,由楼宇业主,或业主授权的商务写字楼运营、管理服务公司作为申报主体;

  (二)对于多业主的商务写字楼,由占4/5以上面积的业主,或获得占4/5以上面积业主授权的楼宇运营、管理服务公司,或经备案的业主委员会作为申报主体。

  如因业主产权分散,无法取得4/5以上面积业主授权的楼宇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可在楼宇大堂及主要出入口明显处张贴加盖拟申报单位公章的《关于作为申报主体参与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公示函》,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视为满足上述多业主申报主体条件。

  二、评定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初评楼宇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并为各种商务活动提供办公空间且有明确产权归属的商务写字楼(不含工业园区),且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商务写字楼完成竣工验收后并投入使用满一年以上;

  2、申请广州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商务办公面积不少于50000平方米;申请广州市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商务办公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3、最近两年(未满2年的投入运营至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被行政处罚;

  4、有完善的卫生防疫预案,近两年(未满2年的投入运营至今)无重大卫生防疫责任事故发生;

  5、特种设备应经有关机构检验合格运作。

  (二)预审楼宇

  商务写字楼完成竣工验收后投入使用未满一年的商务写字楼可参与广州市甲级商务写字楼(预)评审,且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商务写字楼完成竣工验收后并投入使用;

  2.申请广州市甲级商务写字楼的,商务办公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3.投入使用后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因消防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被行政处罚;

  4.投入使用后无重大卫生防疫责任事故发生;

  5.特种设备应经具有专业资质机构检验合格的证明。

  三、评定标准

  按照广州市地方标准《商务楼宇等级评定规范》 (DB4401/T30—2019),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满分为100分,评定等级按照项目总分确定,超甲级总分原则上不低于90分,甲级原则上不低于80分,广州市甲级商务写字楼(预)总分原则上不低于72分。

  四、申请材料

  申报主体须按照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申报指南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报名材料及申报材料两部分,按要求统一装订成册及加盖公章。其中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一份(存储在U盘提交)。

  五、申请时间及受理机构、程序

  市楼促会为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受理机构,具体负责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发动、受理、组织评审等相关事项。

  (一)申请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主体通过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提交资料要求见申报指南)。

  (三)申报受理

  受理机构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请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进行核对,通过后派发参评楼宇编号,确认申报主体成功报名。

  六、评审程序

  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将经过资格预审、客户满意度调查、书面评审、现场评审等程序进行综合评分。

  七、评审专家

  由市商务局指导,市楼促会组织征集的第二批楼宇经济领域专家于2024年4月19日公布,入库专家共65名,将为本次楼宇等级评定工作提供评审支撑。

  八、工作要求

  (一)评定工作组要坚持公正、客观、廉洁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开展评定工作,严禁收受参评楼宇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宴请等,严禁开展影响公平公正实施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的活动。欢迎参评楼宇、评审专家对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请径直向市楼促会反映、投诉(受理电话:020-38896466)。

  (二)请各商务写字楼积极申请评定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三)已获得广州市甲级商务写字楼等级授牌的商务楼宇,如通过实施重大结构改造,设备更新、功能扩展升级达到广州市超甲级商务写字楼标准的,可参加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申报。

  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申报指南以及2024年广州市商务写字楼等级评定标准细化表请在“广州市楼促会”微信公众号相应栏目下载。

  评审工作联系人:蒲  佳 15818695217

  赵娜华 13570944885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5号1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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