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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印发
广州力争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规模超百亿

发布日期:2022-12-12 14:50:42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近日,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工作方案(2022-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广州要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枢纽,全市推广应用不少于2500辆燃料电池汽车,力争全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培育不少于5家在产业链核心零部件领域排名全国前五的头部企业,引领燃料电池汽车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打造覆盖全产业链、技术先进的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和整车研发制造基地。

  目标:建成全国领先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

  根据《方案》,到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达到规模化推广应用,全产业链实现补链强链,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加氢站布局建设稳步推进,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枢纽。

  具体看来,要实现初步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枢纽,《方案》也设置了一系列数据指标,提出全市推广应用不少于2500辆燃料电池汽车,率先探索出一条安全、高效、经济、规范的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应用路径,建成全国领先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力争全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培育不少于5家在产业链核心零部件领域排名全国前五的头部企业,引领燃料电池汽车的技术升级和成本下降,打造覆盖全产业链、技术先进的燃料电池汽车核心零部件和整车研发制造基地。形成市内年产约3万吨、市外年供应1万吨车用氢气的稳定保障体系,完善加氢站建设审批、运营管理,力争建成加氢站50座以上,形成与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相匹配的车用供氢网络。

  任务:抢占燃料电池乘用车领域产业制高点

  在统筹推动整车示范应用方面,《方案》明确要充分发挥燃料电池汽车长续航、大载重、加注时间短等优势,侧重于替代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柴油车,与纯电动汽车错位并行发展。加快推广货车、建筑废弃物运输车、水泥搅拌车等,其中以物流、建筑工地、冷链运输等作为重点示范应用场景。要率先在乘用车领域进行推广应用,抢占产业制高点。同时,依托黄埔、南沙、白云等条件较好的区域,进一步加强引导政策支持,推动开展更多领域、更高目标的示范应用。加大在市政等领域的政府集中采购力度,逐步提高燃料电池汽车占比。建立市内燃料电池汽车便利通行机制,研究对燃料电池汽车开放路权,适当放宽通行限制。

  如何推动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水平?《方案》提出,推动广州大学黄埔氢能创新中心、广州市中德氢能源研究院等机构建设,积极引进创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

  氢能供应方面,《方案》提出要稳定市内制氢供应能力。推动广石化、昆仑天然气等发展工业副产气提纯氢和化石能源制氢,鼓励广钢气体、林德气体、恒运集团等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支持粤华发电、广州供电局、华润电力等发展电解水制氢。

  奖励补贴

  获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相应积分

  企业产品最高可获5000万元奖励

  《方案》专门明确了对示范应用的奖励补贴。示范期内,对投入广州市示范运营的燃料电池汽车进行奖励,对符合行驶里程、技术标准并获得国家综合评定奖励积分的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购置补贴。重点支持八大关键零部件技术创新和产业化。

  示范期内,对获得国家示范城市群考核“关键零部件研发产业化”积分的企业给予财政资金奖励,每个企业同类产品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按照省的有关要求,对“十四五”期间内建成投用,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的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以上的加氢站进行补贴。其中,属于油(气)氢合建站、制氢加氢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的,每站补助250万元。

  《方案》提出,要逐步降低城市车用氢气终端销售价格,对2023年底前加氢站终端销售价格不高于35元/公斤、2024年底前不高于30元/公斤的,按实际加氢量对加氢站给予财政补贴。对示范期内,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参照传统燃油车、纯电动汽车,综合考虑购置成本及车型、载重吨、能耗、减排等,适时制定出台在使用环节给予每车每公里0.5-2.5元的综合性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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