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上限 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再提升
中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落地--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为吸引国际优秀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此次新规在优化股权方面作出重大调整。《规定》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境内外保险公司股东一视同仁,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同时设置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
受访专家认为,保险业作为金融业开放的“排头兵”,新规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将促进更多优质外资保险机构来华经营,通过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推动中国保险企业完善保险服务,提升对保险资金的投资运营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全方位开放再下一城
近年来,中国主动适应国际经济金融发展形势变化和保险业改革发展的客观需要,保险业已由过去有限范围和领域的开放,逐渐转变为全方位的开放。目前,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已达到100%,银保监会也取消了外资保险公司30年经营年限的准入条件要求。
此次《规定》最大的变化是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份的比例上限,境内外股东拥有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还要求引导加大参与资本市场力度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关于“取消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的规定,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超过25%”的举措。
星图金融研究院研究员黄大智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角度来看,取消外资持股比例上限,将促进更多优质外资保险机构来华经营,通过竞争效应和学习效应推动中国保险企业完善保险服务,提升对保险资金的投资运营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同时将吸引大量外资理财和投资机构来华投资运营,给民众和企业的投资渠道提供更多选择,创新理财产品和模式,丰富境外投资资产配置,增加对国内新兴产业的资金输入。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黄大智表示,自2003年以来,中国先后设立了33家保险资管公司。目前各保险资管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管产品、受托管理资金等方式,管理总资产超过20万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保险资金的核心管理人,已经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随着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资管新规’的落地实施,居民养老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的不断增长,相关监管制度的滞后性、适用性等问题愈发突出,亟须修订完善。”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规定》引导保险资管公司坚守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长期资金核心管理人定位,鼓励保险资管公司巩固和发挥长期投资优势,更好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稳定的长期资金支持。
防风险管理更进一步
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外资纷纷加快布局中国保险市场的步伐。
去年11月,中德安联人寿股东变更成功获批,成为中国首家合资转外商独资的人寿保险公司。今年3月,华泰保险集团发布的变更股东信息披露公告显示,君正集团等11家公司合计向安达北美洲和安达美国转让华泰保险35.88%股权。继今年1月湖北分公司开业后,友邦保险5月宣布开始筹建其第三家省级分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业在放开的同时,也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研究员王是业对国际商报记者直言,外资大型金融机构以混业经营为主,经营渠道多元,业务复杂,操作隐秘,相关风险可能在不同市场进行传导,这些金融机构来华经营将给中国金融监管带来较大挑战,对金融稳定发展构成一定压力。
“对此,金融管理部门应在坚持金融机构持牌经营的基础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内外资金融机构运营的所有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流程监管,建立金融企业运行大数据库,开展风险研判分析,还要实施穿透式业务监管,防范风险在不同领域的传导。”王是业说。
为推动保险业规范化和高质量发展,《规定》在篇章结构和条款内容方面也进行了大幅修订,重点包括新增公司治理专门章节、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优化股权结构设计要求、优化经营原则及相关要求、增补监管手段和违规约束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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