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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将享受更多中国发展红利

发布日期:2019-05-07 03:10:10 来源:本网 字号:

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了诸多重大开放举措,其中包括中国将在更广领域扩大外资市场准入。

习近平指出,中国将继续大幅缩减负面清单,推动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全方位对外开放,并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将新布局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将加快制定配套法规,确保严格实施外商投资法;将以公平竞争、开放合作推动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外商投资法将发挥积极作用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加快实施外商投资法表明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全方位开放就要在更多领域允许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即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吸引外资。“中国要实现规则等制度开放,首先要开放国内市场,由此倒逼国内改革,以高标准对接国际市场,建立适应国际市场变化的竞争机制。”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博士王是业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中国将继续大幅缩减负面清单,推动现代服务业、制造业、农业全方位对外开放,并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特别是外商投资法的严格实施将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全面和充分的法律保障,为其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从制度上增强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信心,从而推动其加大对华投资力度,并使用前沿技术工艺在华开展高附加值环节的生产经营。

“外商投资法有助于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尤其是政府与外商企业之间的关系。”王是业表示,外商投资法一方面将规范各级监管部门的管理行为,减少对外商投资经营的不当干预,杜绝过度承诺优惠政策和地区间不正当引资竞争;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外商投资参与中国市场竞争的秩序,在反垄断、安全审查等领域作出规范。

开放举措为外资带来新机遇

在刘向东看来,更好地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发挥中国在国际社会的影响力,需要让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这样不仅有利于提升其国际竞争力,而且可以通过“走出去”引入社会治理、环境保护、政府服务等方面的新理念,从而进一步优化中国的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中国市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吸引力。国内市场开放度越来越高,将反过来推动国际国内逐步形成一体化的大市场,让各类要素资源自由流动。

在此背景下,中国对内通过自贸试验区的复制推广,进一步开放农业、服务业等多领域的市场,进一步提高国内相关产业的国际化水平;对外抓紧建设高标准的自贸区网络,包括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中日韩自贸协定等谈判,通过构建高水平的自贸区网络,使中国市场全方位融入国际市场。

“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高地,外商投资企业准入门槛更低,营商环境更优,事中事后监管更加健全,布局新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建设自由贸易港,将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加广泛的地域选择。”王是业认为,新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快中国对外开放政策创新,开展监管压力测试,相关创新政策和监管实践将不断向全国推广,大幅提高中国整体的外商投资便利化、自由化水平,提升外资、外贸监管能力。

王是业表示,当前中国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和消费升级的阶段,无论在消费环节还是生产环节,高端服务、高品质农产品和工业品都存在较大的供给缺口。“外资准入门槛的放宽,将吸引更多的跨国企业进入中国市场投资,增加相关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长期来看,相关行业优质外资企业的进入,将对中国同行业本土企业的经营形成示范效应,传播国际先进的经营理念和规范。在聘用本土员工、与本土企业建立供应关系的过程中,外资企业还会产生技术和管理的溢出效应,最终有助于提高中国相关企业和整个行业的发展质量和运行效率。

此外,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逐步推动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双向开放,增强中国在国际经贸谈判过程中的底气,有助于中国更好地捍卫本土企业在东道国的准入待遇和经营利益。

 

(来源:2019年5月7日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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