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更好利用外资
打造更有吸引力的营商环境
10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将于近期印发。意见从四方面提出20条稳外资政策措施,聚焦外资企业关切,指导各地方各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外商投资促进和保护水平。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介绍,意见明确了继续压减全国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取消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服务,提升自贸试验区建设水平。与此同时,降低跨境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外籍人员来华工作便利度。
对于外资企业高度关注的外商投资法实施问题,王受文表示,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地区对行政法规或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与外商投资法相符合。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关司法解释,解决好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
王受文表示,当前我国吸引外资结构持续优化,高技术产业利用外资占整体利用外资的30%;今年1至9月,5000万美元以上大项目同比增长12.6%。
建立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制度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供应商条件确定、评标标准等方面不得对外资企业实行歧视待遇,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或投资者国别,以及产品或服务品牌等。
“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制度,按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律及政策,中国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是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财政部国库司副司长王绍双说。
今年7月,财政部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可或缺。
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完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工作。
近年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说。
为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我国积极完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提出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今年4月通过的商标法修正案,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
为更好满足社会需求,我国持续提高商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审查周期保持在22.5个月左右,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5个月以内。
(来源:2019年10月30日 广州日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