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打造吸收外资新高地
8月30日,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省区的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揭牌。这是自2013年我国首个自贸试验区在上海挂牌以来,自贸试验区的又一次扩围。
受访专家表示,从已经设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来看,自贸试验区对外资企业具有很强吸引力。因开放优势、制度优势、营商环境优势,以及地理区位辐射等优势,新设立的自贸试验区将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吸引外资显优势
“新设立的6个自贸试验区在地理区位辐射、产业开放、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的改革措施等决定了它们将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商务部研究院外国投资研究所副主任张菲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
张菲进一步举例说,山东自贸试验区将在原来利用外资的基础上,继续增强对韩国、日本、德国等外商投资吸引力。另外,山东自贸试验区的投资开放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氢能源汽车标准制定,并支持外商独资设立经营性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还支持外商投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因此,这些行业领域在吸引外商投资方面将取得显著成效。
从已经设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来看,自贸试验区对外资企业具有强烈吸引力。“一方面,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比全国版负面清单要‘短’,对外开放水平高;另一方面,自贸试验区建设围绕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推动制度创新,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整体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向着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迈进。”商务部研究院产业国际化战略研究所所长崔卫杰对国际商报记者分析了自贸试验区吸引外资的重要因素。
今年6月,商务部国际贸易合作经济研究院发布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19)》。报告建议未来要强化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开放能级,紧扣制度创新的核心,适时增加一批重大试验任务。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已经设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吸引外商实际投资近700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比重达14%左右;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超20%,比全国增速7%的水平高出13个百分点。
另据《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报告(2019)》统计,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运行5年多来,累计新设企业60余万家,外资企业近4万家,以不到全国万分之二的面积吸收了12%的外资。
制度创新不断推进
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不断降低外商投资准入门槛,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措施逐年减少,从2013年的190多条缩减到2018年的45条。负面清单的积极落实大幅提高了投资透明度、便利化、规范化水平。据悉,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来,自贸试验区99%的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备案设立,大幅简化了外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今年6月30日发布,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自贸试验区继续发挥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在不断降低外商投资准入门槛的同时,自贸试验区也不断推进其他方面的制度创新,在吸引外资上更具优势。
在商务部日前举行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以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近6年以来,自贸试验区累计有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从试点经验产生的领域、类型和效果看,投资便利化涉及81项,贸易便利化涉及64项,金融开放创新涉及23项,事中事后监管涉及34项。
崔卫杰表示,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通过对标国际先进规则,紧紧围绕制度创新这一核心任务,在贸易、投资、金融开放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引领了我国新一轮制度型开放。
(来源:2019年9月2日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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