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资讯 > 商务要闻

我国拟允许在广州等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

发布日期:2024-09-09 10:47:31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昨日,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拟允许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苏州、福州、广州、深圳和海南全岛设立外商独资医院(中医类除外,不含并购公立医院)。设立外商独资医院的具体条件、要求和程序等将另行通知。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广州、广东是开放包容的,在此试点可以充分发挥本土医药医疗得天独厚优势;世界各地优秀人才集聚广州,高端医疗服务品牌仍有市场需求尚待填补。

  在广州市生物产业联盟秘书长李予强看来,三部门拟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其所选取的试点地点是有慎重考虑的。“在生物技术领域,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也被纳入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以用于产品注册上市和生产的地方之一,一方面,这说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得天独厚区位优势,另一方面,广东是医药医疗沃土,人才资源集聚、医疗水平和医药产业发达。”他说。

  广东岭南肝病研究所所长杨炯告诉记者,我国已有开先河的外商独资医院存在。此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允许设置外商独资医疗机构,是医疗服务领域的一个重大政策突破,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医院实现盈亏平衡比预期早了两年。

  “在医疗服务方面,广州是全国三大医疗中心之一,属于‘供需两旺’热土,本身集聚了全国一流的医院和医疗保障,全国各地乃至海外都有非常多的患者慕名前来求医。在这样的背景下,迎来了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这样的改革和试点,意味着可以促进行业百花齐放、补齐市场空白,丰富市场供给。”杨炯表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