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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布14条措施 增强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动力

发布日期:2024-04-12 09:07:33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4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规则机制对接、渠道建设、平台建设、主体培育、服务保障、发展环境等六个方面提出14条措施,增强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动力,不断壮大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持续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措施》从促进内外贸标准认证衔接、内外贸监管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工程等三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内外贸规则机制对接。《措施》提出,推广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提升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支持企业和各类机构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扩大“湾区标准”和“湾区认证”项目范围,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和检测认证规则衔接等。

  在内外贸监管方面,提出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各项部署。落实不当干预市场行为问题整改机制,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推进内外资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各项政策措施等。此外,《措施》还提出推动实施“同线同标同质”政策,鼓励企业对其产品满足“同线同标同质”要求作出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认证等。

  在畅通内外贸双向流通渠道方面,《措施》提出落实“粤贸全国”计划,每年举办或参与200场左右展会,助力内外贸企业打通内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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