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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发布日期:2020-04-16 15:10:13 来源:南方日报 字号:

  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称,为稳定加工贸易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年4月15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介绍,加工贸易企业将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内销时,除按规定缴纳进口环节税收外,还需要缴纳缓税利息。

  “疫情之下,全球贸易遭受冲击,加工贸易尤为承压。此次暂免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可以降低企业内销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何代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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