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资讯 > 商务要闻

广州市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功能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昨印发

发布日期:2020-02-14 10:49:45 来源:广州日报 字号:

广州将建成国际消费中心


  昨日,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广州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全面增强国际商贸中心功能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下称《方案》),提出到2022年,广州将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国际消费中心、全球贸易枢纽、国际会展之都和国际商贸服务中心。

  对于这四个“小目标”,《方案》也提出了具体的指标: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1.1万亿元。打造一批商贸龙头企业,年进出口规模超过10亿美元的企业达到20家以上;年销售额超过百亿元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达到40家以上,超过千亿元的达到5家以上。打造2-3个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4个商旅文融合功能区、30个夜间经济集聚区。跨境电商进出口额保持全国前列,保税物流年均增长15%以上。展览总面积超过1150万平方米,会展活动单位接待各类会议达到7万场次,举办国际性会议达到140场次。广州港国际班轮航线达到129条以上,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6.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2500万标箱。全市年客运量达到5.29亿人次,接待过夜旅游者超7000万人次。

  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

  在增强消费引领方面,《方案》提出广州要打造国际购物天堂。积极培育天河路商圈、北京路商圈、上下九商圈等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和“诚信消费示范商圈”。提出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支持知名品牌在穗开设亚洲首店、全国首店;提出加快发展口岸免税店,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探索开展小额“即买即退”试点,支持创建离境退税示范街区。

  在“夜生活”方面,提出鼓励食、住、行、游、购、娱等企业和场馆延时服务,引进一流创意团队策划夜间综合大型文化演出,引进国内外知名夜间体育赛事品牌,并打造地标性夜间经济集聚区。

  让大宗商品实现“定价在广州”

  《方案》提出,要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自主出口品牌,支持设立海外营销网络平台。积极申请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批特定商品进口指定监管场地、物流集聚区和国际进口平台。探索建设跨境电商国际枢纽城市,加大飞机、船舶融资租赁政策创新力度,携手大湾区城市建设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尤其在大宗商品贸易领域,培育发展大宗商品贸易型总部企业,支持一批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贸易型企业做大做强。

  做大做强广交会进口展区

  《方案》提出,要提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影响力辐射面,支持做大做强广交会进口展区,带动更多国际优质品牌、产品和服务进入中国市场,并推动广交会与高端会议论坛结合,支持广交会举办时尚、设计、创新展示活动,提升广交会对前沿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在优化会展业空间布局方面,《方案》提出,广州要编制全市会展场馆布点规划,扩大会展场馆规模,优化会展空间布局和功能格局。谋划选址建设功能先进的大型国际会议中心,加快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建设。

  携手深圳“拼船出海”

  在增强辐射带动功能方面,《方案》提出,广州与深圳在商贸领域进行战略合作,积极争取中央赋予深圳的开放政策率先在广州复制推广,组织两市企业“拼船出海”,携手参加国际顶级展会,联合在境外举办招商活动,合作开拓市场。

  《方案》提出,加快穗港澳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金融、教育、医疗健康等专业服务领域政策对接,推动三地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互认,加速大湾区服务业要素流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加快粤港深度合作园、粤澳合作葡语国家产业园建设。借助港澳国际化综合服务优势,在南沙建设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提出,广州要积极吸引东南亚游客到广州消费,将广州打造成为东南亚游客的重要消费中心。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微信
  • 广州市商务局
    关注·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