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出台促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措施
近日,越秀区公开发布了《广州市越秀区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越秀区若干措施》)。越秀区出台了区级相关扶持措施,希望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
在减税方面,《越秀区若干措施》指出要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降费方面,越秀区将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其中,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
减租方面,在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越秀区对承租国有房屋且最终承租方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国有房屋出租方给予合同有效期内减免3个月租金,租赁房屋位于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再减免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最高减免6个月租金。
在餐饮、零售业方面,《越秀区若干措施》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行政区的餐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优惠。
对于旅游业,越秀区要求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
在交通运输业方面,越秀区暂停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一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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