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7单位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名单
9月2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贸促会等7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20个试点地区。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指导试点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商品市场打造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加快形成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9月2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贸促会等7单位联合印发通知,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20个试点地区。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指导试点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商品市场打造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加快形成更加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