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基本成形
2000年以前,中国对外投资政策侧重“利用国外的资源、技术、市场以补充国内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和数量。2000年以后,中国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实施“走出去”战略,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与两种资源,对外投资政策体系逐渐形成与完善,但仍需在消除境外投资文化障碍、自主创新、促进政策落地等方面继续付出艰苦努力。
对外直接投资战略逐步演进
“走出去”作为中国对外投资国家战略始于本世纪初。2000年10月,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五”计划建议首次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这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战略的重要里程碑,改变了以往“利用国外的资源、技术、市场以补充国内不足”的政策导向,意味着中国对外开放战略出现重大转变。
2001年,“走出去”战略被写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标志着中国正式启动“走出去”战略。自此以后,中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实施“走出去”战略是对外开放新阶段的重大举措,鼓励和支持有比较优势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对外投资,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将“走出去”和“引进来”更好地结合,优化安全高效、互利共赢、内外联动的开放型经济体系,进一步强调了“走出去”的战略地位。
2012年,党的十八大确立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自主创新,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培育一批世界水平的跨国公司。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走出去”和“引进来”更好地结合,促进对外开放,加快参与、培育、引领全球经济合作新优势。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大开放力度,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实行高水平的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打造东西双向互济、陆海内外联动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对外直接投资政策不断完善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对外投资管理政策逐步完善,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简化管理程序,有效降低对外直接投资的制度成本。先后出台了《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程序大幅简化,核准项目范围明显缩小,强化境外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显著降低了企业对外投资的交易成本。
二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减轻对外直接投资的税收负担。在国内,37项跨境应税服务可执行免税、零税率,涵盖了对外建筑工程、跨境物流辅助、国际运输、邮政、金融、电信、专业技术服务等。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所得税主要实行抵免政策,包括饶让抵免、间接抵免、直接抵免,同时对资源企业给予特殊安排,解决对外投资企业重复征税问题。在国际上,中国积极签订税收协定,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已签署106个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香港、澳门、台湾),数量居全球第三,还签订了3个多边税收条约,建成较为完备的税收协定网络。
三是搭建对外投资平台,提升产业积聚能力。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企业在44个国家和地区在建初具规模的境外经贸合作区共计99个,其中亚洲43个,欧洲37个,非洲18个,拉丁美洲1个。为了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园区建设进程,使其更好地发挥平台效应和产业集聚效应,有关部门已经明晰园区标准和资金支持条件,构建境外园区经营风险防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配套服务和授信支持,并从突发事件应急服务、运营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四方面对境外经贸合作园区提出明确要求。
四是加强金融支持,提升对外直接投资企业的融资能力。一方面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创新金融支持服务体系,打造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离岸中心建设,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优化驱动力;另一方面,陆续建立“丝路基金”、中国—阿联酋共同投资基金、中非发展基金、中国—中东欧投资合作基金、中国—中东欧基金、中拉产能合作基金,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国家金融、高新技术研究、基础公共设施建设、设计咨询、矿产开发等项目的融资问题。
五是积极签署多双边协定,为我国对外投资提供便利与保障。中国是全球缔结双边投资协定(bit)最多的国家之一,已与106个国家签订了bit,遍布欧洲、亚洲、非洲、大洋洲、南美洲,内容涉及投资定义、投资待遇、外汇转移、赔偿损失、征收及争议解决,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发展契机,深化双边经济互补性,促进战略伙伴关系建设。为了加速与国际贸易投资新规则接轨,我国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截至2017年12月,我国已签订16个区域协定,涉及24个国家或地区,正在谈判的区域协定达11个,正在研究的自贸区为11个。在已签订的区域协定中,投资自由化是重要内容,主要涉及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投资待遇、业绩要求、损失补偿、不符措施、投资促进与便利化、转移和利润汇回、透明度、公平和公正待遇及国际收支平衡保障措施等,旨在为我国企业“走出去”营造透明、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实现投资促进与保护的双重效应。
对外直接投资战略新思考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应关注四个基本问题。第一,均衡增长。作为国际经贸大国,中国对外投资将与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同步均衡发展。第二,双向开放。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鼓励内外资本双向流动。第三,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提高对外直接投资的竞争力,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第四,利益兼顾。对外投资战略应兼顾保障国家经济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和促进产业发展三重目标。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阶段安排,结合中国建设经贸强国的阶段性目标,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短、中、长期目标应为:2020年前,稳步推进符合中国现实经济状态的理性对外投资,在全球配置资源,促进中国产业结构调整;2035年前,成为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资本双向流动强国,发展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跨国公司,形成对外投资战略格局;2050年前,全面打通内外市场,形成以中国企业主导的产业链和生产网络,对外投资成为中国产业布局全球的重要手段。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建议重点完善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建立与国际规范接轨、体现中国特色的高效管理体制。优化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结构。通过规划设计、平台搭建、财政金融等手段引领企业对外投资方向,引导优质资源流动方向。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跨国企业群。通过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融入国际分工,在公平竞争中提升优质企业对价值链的控制能力。
(来源:2018年10月9日 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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