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意见》(商流通发〔2022〕11号)和《广东省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5)》(粤办函〔2022〕26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广州老字号在商贸流通、消费促进、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品牌建设、文化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参照《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广州老字号,是指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企业经营良好、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广州品牌(字号、商标等)。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对《若干措施》是否存在违反市场准入与退出标准、违反商品和要素自由流通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违反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的情形一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自己的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24日,请按以下途径报送意见建议:
信函邮寄: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24楼2402室,陈小姐收,电话:020-81098757。
广州市商务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