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ang
留言日期:
2020-08-18
主题:
外商投资
内容:
内资公司现打算通过增资方式引进外资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请问: 1、是否需要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聘请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股权进行评估? 2、《外商投资法》实行后,是否还需要按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在公司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还是可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按各股东规定的认缴出资时间时间缴付出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19
答复时间:
2020-08-19
答复单位:
广州市商务局
答复内容:

您好!1.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当按《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规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投资信息。目前,并购需报送的被并购股权/资产价值评估情况包括股权/资产评估值、财务审计报告编号等。

2.我国已取消对外商投资(含台、港、澳投资)的公司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或规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由公司投资者自主约定,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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